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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我想让他死的,但是他得了癌症,我嫁给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查出了胃癌,按理说这个病还能拖个五年才死,也是不容易。

金钱的力量。

李家是整个A市最古老的家族,很有钱也很有权。李业作为李家最年轻的当家人,更是权倾天下,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然而他再有势力,有一样东西却是得不到的。

那就是已经死了的人。

李业死的时候三十六岁,在他十八岁曾经邂逅过一个美好的初恋,后来这个初恋出车祸走了,李业伤心过度,就再也没娶,一心一意为事业。

五年前,正逢A市商业大洗牌,林氏集团、也就是我父亲一手创立的公司突然被查出来问题,一夜之间林氏破产。父亲因为受不了这打击,上吊自尽,母亲也跟着疯了。

家族的长辈们为了维持自己手头上的独立产业不被我父亲的事情波及到,于是联手设计,将我卖给了已经坐到A市商业龙头的李氏集团的大总裁,也就是李业。

听起来很古早很玛丽苏是不是?

没错,还有更狗血的,李业见到我后还真的娶了我作为他的夫人。可为什么一心一意爱初恋的李业会打破自己的原则取一个落魄商人的子女呢?

这可多亏了我那些叔伯们的功劳,他们为了自己手上的钱可真是煞费苦心,几乎把李业的兴趣爱好扒了个遍,李家太强大,基本上百毒不侵。

唯独有一点,他们发现我跟李业死去的初恋,长得很像。

而李业那个时候应该是已经查出来得了癌症,知道自己活不久,三十出头的年纪什么都有了,就是没有爱情。所以他想飞蛾扑火一把吧,见到我第一面后,就当即决定放荡自己一次,把我娶回了家。

就这样,我做了李氏的总裁夫人。

但是李业终究知道我不是他那个死去了的初恋,所以结婚的五年零三个月,他除了每天看看我的脸,把我当个花瓶般摆在那里。

从来没碰过我。

连嘴都没亲过。

我跟他年龄差得也挺大的,他比我大11岁,几乎快可以成为我半个爹了。

我跟李业的相处,可以说更像是父女吧,没有爱情,两人之间的那些氛围,更像是亲情。

后来,李业就死了。

我经历过了父亲的死,母亲的疯,家庭的败落,亲情的破灭,好不容易换来的李业给了我五年的平静生活。可这个男人却突然死了,你说我虽然不爱他,可是突然发现自己再次变成了孤零零一个人。

身为一个柔弱的女子,总是会觉得有些难过。

李业葬礼的那天,四月底,天空下着大雨,我穿着一袭黑色的西装,站在了李业的墓前。

李业的墓地选在了A市后南山最贵的墓园,他们李氏从清末就开始拥有自己的第一座西药制造厂,发家发的早,那么有钱,当然死后肯定不会和普通人合用一片墓地。

人家有自己的私人墓园。

雨下的很大,我身后是一干李氏的其他几房的家主。李氏既然是大家族,免不了有众多的分支。大户人家在民国时期会娶好几房太太,太太生一堆儿子,儿子再生一堆孙子孙女。

这么加起来,李家的远近亲戚,实属能把一个跟足球场差不多大的墓园子给站满。

李业是他们这一辈最大的一个,长房长孙,所以我作为他的未亡人,站在新建立的墓碑前,还没有人敢与我并肩,最有权威的长辈也都退到了距离我两米处的青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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