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说。”
“孩子不应该比父母聪明太多,”哈利说,“或者不如说,理性太多——我爸爸如果真的努力一下,他也许可以赢过我,可是他把他的成人的智慧都用来发明各种固执己见的理由了——”哈利停了一下。“我太聪明了,教授。我和普通的孩子没有共同语言。大人又不够尊重我,不会认真和我谈话。实话说,即使他们认真和我谈话,他们也不会像理查德·费曼那样聪明,所以我还不如直接去读理查德·费曼的著作。[5]我很孤立,麦格教授,我这一生都很孤立。也许这和关在地窖里的效果是一样的。孩子们理应敬仰自己的父母,可是我太聪明,做不到这一点。我的父母爱我,但是他们不觉得有义务和我讲道理,有的时候我觉得他们才是孩子——什么都不听的孩子,却对我整个的存在有绝对权威。我不想太抱怨,但是又必须对自己诚实,所以,没错,我不开心。我也有无法控制怒气的问题,不过我正在努力克服。如此而已。”
“如此而已?”
哈利坚决地点点头。“如此而已。说真的,麦格教授,即使是在魔法英国,也该考虑一下最正常的解释吧?”
天开始晚了,太阳在夏日的天空里慢慢沉落,购物的人群开始渐渐散去。有的商店已经关门了;哈利和麦格教授赶在丽痕书店关门之前的最后一刻把课本买齐了。这里只发生了一个小小的事故,就是哈利奔向“数字占卜学”的区域,却发现七年级课本没有比三角函数更高深的内容的时候。
不过这一刻,哈利根本没去想那些唾手可得的研究成果。
这一刻他们刚从奥利凡德魔杖店走出来,哈利还在盯着他的魔杖。他刚才挥了一下,魔杖冒出了彩色的火花。在他见识了这么多其他的东西之后,这个应该已经不算稀奇了,可是不一样——
我会魔法。
我。也就是说,我自己。我是有魔力的;我是巫师。
他感到魔力涌向他的胳膊,在那一刻,意识到他其实一直都有这个感觉,从生下来的时候就有,这种不是视觉,听觉,嗅觉,味觉或是触觉的感觉,是魔力。就像拥有眼睛但是一直闭著,从来没有意识到到看见的只是黑暗;直到有一天眼睛睁开了,他看见了世界。这种魔力的冲击流过了他的身体,触及和唤醒了他的每个部分,只几秒钟就消失了;只留下了一个事实,他现在是巫师了,一直都是,甚至于以某种奇怪的方式,一直都知道。
还有——
“真有意思,你命中注定的魔杖居然是这一根,要知道,是它的兄弟——咳,是它的兄弟给了你那个伤疤。”
这不可能是巧合。那家店里起码有几千根魔杖。嗯,好吧,还是有巧合的可能性的。这个世界上有六十亿人口,千分之一的巧合天天都在发生。不过根据贝叶斯定理,[6]如果能找到合理的假说解释为什么他的魔杖会是黑魔王的魔杖的兄弟,令这个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比千分之一高的话,这种假说就会更有优势。
麦格教授只说了一句“真奇怪”就不再发表评论,令哈利感到震惊,巫师和女巫们竟会如此全然地,普遍地缺乏好奇心。哈利简直无法想象,在什么样的世界里自己会随便说声“嗯”就走出商店,都不试一下给这件事一个更可能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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