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嗯,这是后话。稚言问:那份协议你带来了吗?

陈欣妍摇了摇头,没有,不过我有电子版。

你介意给我看看吗?

陈欣妍从包里翻出手机,调出了那份协议的图片,稚言上次没怎么仔细看,现在仔细看了看,在协议的最后一条清楚地写明了这份协议属于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公开给第三人。

稚言把手机还给她,之后又问了几个相关问题,了解了一些情况,最后她问:那陈小姐现在希望我怎么做?

我希望你可以帮我打赢这场官司。

稚言如实说:陈小姐,我实话跟你说,根据我目前掌握的信息,我觉得你胜算不大,甚至可以说基本没有。

陈欣妍道:我知道,顾禹谦是业界有名的律师,想打败他很难,但我觉得,你可以试一试。

不是这个问题,顾先生的起诉理由说得很清楚,而我刚刚也问了你相关问题,在侵害名誉权和隐私权上,你确实属于理亏,打这一场官司,对你来说是没必要的。

陈欣妍皱起眉头,可他都起诉我了,我要不打官司,能怎样?

我建议庭外和解,让顾先生撤诉。

一听和解,陈欣妍非常抗拒,我在网络上曝光的东西都是属实,他确实就是这么一个不折不扣的渣男,网友攻击他,难道不是他罪有应得吗?

曝光渣男,站在个人道德层面上,或许是正确的,但从法律上看,这样的行为确实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和隐私权。法院不会因为他是渣男,就否定了他的名誉权和隐私权。而且你和顾先生没有婚姻事实,你们之间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陈欣妍沉默了许久,越想越懊恼,可是,他不会答应庭外和解撤诉的。

稚言问:怎么这么说?

他很无情,根本不会管我的死活,我从前还对他抱有一丝期待,觉得他至少会念及旧情,不会对我怎么样,但是没想到他直接把我告上了法庭。

对方怎么说在南城也有点名气,她直接把人家的事爆出来,确实也是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和隐私权,他作为一个律师,想到用起诉的方法,其实很正常。

但这些话,她不能直接跟陈欣妍说,看她现在的状态,根本听不得这样的话。

稚言道:除非你有可以反驳的证据,否则这个案子一旦上了法庭,根本没有还口的余地,到时候的情况可能会更糟糕。庭外和解,这算是目前这个情况下最好的解决方法,所以我建议陈小姐可以试一试。

不。陈欣妍一口否定,我说了,他不会答应。

稚言耐心地继续和她聊,那你判断的依据是?

添加书签

域名已更换 尽快用新域名 看发布页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