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完后,偷偷去看对面的人。
那个人的反应果然没让她失望,眼睛里的光一下子暗淡下来,紧接着放下勺子。
要拿什么比作的话
就像是因为一身泥而被主人嫌弃了的大狗狗,耷拉着肩膀,明明很伤心,却因为不想给对方增添麻烦,于是只能心口不一地回答:哦,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内心却遗憾地啊了一声。
[啊要是真的不能去这么办不过也没办法]
袁依茜咳了咳,又说:但如果可以的话,我肯定会去。
那个人把头抬起来:真的?
袁依茜看着那个眼神,话锋又一转:不过要是真没时间的话,我就不去了。
哦那个人又垂下眼。
真的太有意思了!
袁依茜清楚自己要不了多久就会笑出来,赶紧抽了两张餐巾纸擦手,攥成一个球投进垃圾桶,给予这位失落的人一份承诺:放心吧,不管忙不忙,我都会抽时间去的。
抛开书城里发生的那件意外,林昼觉得今天过得太美满了,如果每天能像现在这样和袁依茜吃饭,吃袁依茜做的东西,吃完饭一起再像这样闲逛,那他可以再活五百年。
而且!最重要的是袁依茜答应他会去画展!
想起这件事林昼就抑制不住地想笑,但又怕被袁依茜发现,只能假装咳嗽,扭头偷笑。
来美食街的人越来越多,像他们这样饭后散步的也多,有些人一手拿着串儿,一手牵着自家的狗,潇潇洒洒地从人群里穿过。有些蚊虫绕着路灯的光源飞。
各种夜宵的摊子开始摆起来,就算吃饱了,也没有人能拒绝烤肉串的香气。
林昼突然想起,他好像在一些电视剧里看过这种桥段。按照它们的剧情走向,接下来他只要以旁边有车作为借口,就能碰到袁依茜的右手。
可是
步行街怎么可能会有车子开进来啊?!
林昼瞥了一眼路过的电线杆子,上面就贴着一张写有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进入的警示图。
林昼:
[可恶,为什么不能开车进来,这不就没办法碰到了吗?]
[再想想看电影里是怎么演的?偷偷碰到手?还是怎么的喝醉拉手?但哪来的酒啊?!]
正当袁依茜戴着墨镜四周环看时,听到林昼嘀嘀咕咕的心声。
手?
袁依茜向下看去,林昼那只漂亮的左手垂垂落下,她只要一动,就能与它手背相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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