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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真是小天才!

儿子支持一下老爸地下事业有错吗?

当然没有啊!

我痛心疾首的看向玛丽和约翰看向这一屋子只能吃泡面的鬼们。虽然,鬼可以不用吃东西,可干饭鬼想吃饭又有什么错呢!

等着吧!我哥谭办事处的家人们,啊,不,家鬼们!

今晚我就死守韦恩阔佬睡着,然后让他给我们捐个千八百万,然后我们哥谭众鬼一起走向鬼生巅峰!

远处正准备坐上蝙蝠车前往哥谭码头的韦恩阔佬:啊切!!

坐在车上的罗宾:B,你没事吧?

站在车旁的管家:老爷,你没事吧?

韦恩阔佬: .....

“安,她怎么了,不会受什么刺激了吧?”玛丽看向背后燃起火焰,一只手握拳还在向空中不断伸拳头的安阳,她担忧的看向她的丈夫约翰。

“她看着那么年轻,如果她还活着就像我们的儿子一样。年轻闪耀有着无限可能。”她与约翰拥抱告别,“保护好安就像保护我们儿子。”

“我向你保证,玛丽。”

“所以,这件斗篷是用来遮挡我们不被发现的吗?”

我们最终还是不用走着去往哥谭码头,我们是飘着去的。

办公室坐久了我都忘了,我当初还点亮了飘这项技能。

约翰飘在我前面带路,听到我的疑问道,“斗篷是用来区别死神和生魂,如果一个人死亡之后没有死神将他带走或是长时间飘荡在外,他的灵魂就会受到伤害,更重要的是斗篷能减免外界对我们的伤害,就比如我们在白天办公的时候,斗篷就会为我们遮挡住太阳。”

“我还以为斗篷能让我们隐身呢。”

想当年,我还中二的时候,就曾经幻想能有一个哆啦B梦能给我一件隐身的斗篷,让我能在超市做一次免费大采购,又或者在考试前一晚潜入老师办公室提前知道□□。

怎么说呢,家人们,男人还至死是少年呢,我身为一个花季少女中二病没毕业什么的当然也可以被原谅啦!

约翰:“可是一般人也没人能看见死神啊?”

我:哈哈,揭开美少女最后一层脸皮什么的,真是谢谢你啦,约翰大叔!

死神飘着的效率还算蛮高的,不一会就到了哥谭市内,通过约翰和城市里的广播讲解,我大概明白了这次事情的过程。

小丑被关进阿卡姆疯人院已经一阵子了,就是因为他看似安分的一阵子让阿卡姆疯人院的一众有那么稍稍放松,结果这个家伙转头就炸了疯人院,伙同着小丑女劫了一辆大巴和上面的人质,现在正在哥谭码头叫嚣要见蝙蝠侠。

“看见了吗?”约翰指着高楼上正在直播现场的屏幕,“绿色头发就是小丑,穿着红色小丑服,头发一蓝一红的女性就是哈莉奎茵,还有那些脸被涂白的家伙他们是小丑帮。”

约翰揉了揉我的头发,黑色兜帽下蓝眼睛认真的注视我,“这些城市远不止只有这些疯子。我会带你将他们都看清的。”

他伸手握住我的手,就像父亲牵着孩子的手一样,死人没有温度死神更是。可这一刻,我竟觉得源源不断的热感从两人相握的手中传来,我抬起头努力克制着眼眶中快低落的泪水,鼓起勇气回握住老约翰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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