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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这也就是想想。

这具身体的主人叫做伊芙琳·史密斯,26岁, 一个人住在一家单身公寓里,是一家哥谭小报的记者。所谓小报是真的很小,整个报社只有五个人,主营各种八卦。除了她以外,老板兼任编辑, 老板娘兼任副编辑,有一个胖胖的男摄影师,还有一个撰稿记者的女孩。

这小作坊的规模, 每次送到印刷厂都会被排在最后一个印。

不过可能是因为规模太小了, 这里面的同事斗争就越发严重。

老板是个地中海的瘦高个,50岁加, 喜欢装大款,但每次发钱的时候就开始扣扣缩缩。老板娘倒是大方,估计也就刚四十,裙子不带重样,喜欢团建,但是每次看到她和另外一个女孩跟老板有交集,就和防贼似的,有些敏感过头。

撰稿的女孩今年只有23岁,算是大学刚毕业,颇有点好高骛远的意思,每天打扮得精致总想着自己可以当记者一飞冲天。

摄影师和她差不多大,可能是太胖了显得有些油腻。反正总让伊芙琳不太舒服。

想到这里,她不禁长叹一口气,她总觉得这家破报社干不了几年了,自己该转什么行啊。

这些年纸媒也不行了,这小报社网站网站做得一塌糊涂,只能借助第三方平台发发油管推特什么的。

令她欣慰的是,可能是因为平时接触的不算多,他们并没有看出她和平时有什么不同,她N点一线地到处和摄影师蹲守在不同的高档餐厅、机场、酒吧,希望能挖出来些什么名人的黑料。

其实她还挺想去看看布鲁斯·韦恩的,据她的推测,他应该就是蝙蝠侠。只不过以他们的水平,离可以采访布鲁斯·韦恩还差了一百个哥谭。

她因为怕冷,干脆翻箱倒柜地找出了一双棕色雪地靴下面配着加厚牛仔裤、上面是卫衣和棉夹克。

虽然没那么精致,但起码暖和。

她如是想着,一边喝牛奶暖和自己一边摸着路往报社走——她不太认路,总怕走错了路迟到,本来少的可怜的工资就更可怜了。

但可能是今天不太走运,她路过银行的时候面前亲自走过来两个戴着黑色头套的魁梧男人,看见她在银行门口以为她是刚从银行出来的,直接掏出一把□□指着她大喊:“滚回去。”

她的腿一软,差点跪下去,却被其中一个男人连拖带拽地拉进了银行。

十分钟后,她正式成为了蹲在墙边当人质的一员。

她简直是欲哭无泪,自己这是倒得什么霉,穿越就算了,穿越到另一个高危城市,穿越到高危城市就算了,还第一个星期就被劫持了。

这些劫匪和电影里演的一样,从上面开了三枪,要求柜员把钱都装在一个袋子里给他,一个人看着他们这些人质,另一个人盯着柜员,那柜员哆嗦着给他装钱,和筛糠似的。

伊芙琳只能蜷缩在角落里当鸵鸟,希望蝙蝠侠可以来救他们。

然而蝙蝠侠没有等到,一辆摩托车突然从门口冲了进来,银行的玻璃被撞得一塌糊涂,却一把直接撞死了那个指着柜员的劫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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