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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第三段。”

  阮喻翻到对应段落,发现刚好是一段关于猫的描述,讲女主角途经艺术馆,碰见男主角在草丛里投喂流浪猫的事。

  为增加“粉红元素”,她写这段时,在现实基础上作了改编,设定男主角其实并不喜欢猫,只是因为女主角喜欢才爱屋及乌。

  “我不喜欢猫,我喜欢你。”这句内心独白,跟“写诗人”那边一字不差。

  针对这处雷同,阮喻苦思冥想,没找到反驳方向。

  看许淮颂完全公事公办,丝毫不像记得的模样,她放心问:“你有什么想法吗?”

  他点一下头:“两边有细微差别。你塑造的人物心理是‘爱屋及乌’,但对方不是。”

  “欸?”

  阮喻一愣,翻开另一沓文稿,把相关情节读了两遍,恍然大悟。

  对方笔下的男主角并不是就此喜欢上了猫,而是早早算计到女主角将要路过艺术馆,所以刻意演了这一出博好感。

  只是“写诗人”把这段真相描述得非常隐晦,而阮喻又先入为主地产生了思维定式,所以当局者迷了。

  说起来,虽然大纲是她原创,但客观上讲,“写诗人”这么一改编,从人设上来讲更有张力了。

  她作好批注,把这点作为反驳依据,然后问:“还有吗?”

  “第三章,第七段。”

  阮喻翻回去找到对应段落,看到一段女主角拒绝“烂桃花”的情节。

  由于阮爸爸的关系,当年她在许淮颂班上有那么点知名度,曾经惹来过十班一个男生的追求。

  对方是不学无术的那类人,被女同学封了个“道明寺”式“霸道总裁”的称号,幼稚的手段层出不穷,有一次在班上单方面大肆扬言,说她是他的。

  阮喻不堪滋扰,听说后又气又急,被逼哭了,也做了回大老虎,站在十班教室门外,气势汹汹地当众回绝了他,叫他别再死缠烂打,打扰她学习,最后说:“道明寺了不起啊,我喜欢的是花泽类!”

  男生当场懵成一只陀螺,十班人哄堂大笑。

  这一段看似是支线情节,实则不然。

  因为在阮喻的设定里,除了本身性格原因外,男主角就是由于这一出插曲,才迟迟没向女主角告白的。

  喜欢所以不打扰。——这是阮喻替他编造的理由。

  她抬头问:“这里怎么了?”

  她记得这一段不存在撞梗问题,“写诗人”并没有写类似情节,而是在看了她的细纲后另辟蹊径,由此延伸出——男主角记下了女主角的话,从此以后就把自己往“花泽类”的方向打造。

  许淮颂眨了眨眼:“不符情理。”

  “情理?”

  “这个理由不够服众。”

  “那他还能因为什么不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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