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水木清华,校园最安静的地方。”兰岑挽着他的胳膊,带他到了一座玲珑典雅的古亭。
两人坐在长椅上,盛潇顺势靠在他的肩膀上。
兰岑轻声问:“累了吗?”
“有点。”盛潇苦笑了一下,“我现在这身体素质已经远远不如以前了。”
兰岑脱下外套,盖在盛潇身体上,“想睡觉吗?我让司机把车开过来。”
盛潇摇摇头,“每天在床上睡觉的时间太长了,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不想睡。”
兰岑摩挲着他的手心。他的生命线很长,看着可以长命百岁,怎么就只能活半年呢?
“我偶尔会听不见任何声音。以后我要是聋了,你就在我手心写字。”盛潇担心的是,以后他要是连触觉都没有,跟兰岑就完全没有沟通的方式。
兰岑盯着他的脸,神情哀伤而绝望。
盛潇毫无察觉,做出一副很乐观的表情,笑道:“兰岑,你写几个字,我试试看能不能读出来。”
兰岑在他的手心郑重地写下“我爱你”三个字。
“第一个是‘我’,第三个是‘你’,第二个到底是什么字?我猜不出。兰岑,你要不说给我听。”盛潇笑得眉眼弯弯。
兰岑真是服了盛潇,都已经病入膏肓了,还能吊儿郎当地戏弄他。“是‘恨’字。我写的是‘我恨你’。”
盛潇失望地叹了口气,“我还以为你会写‘我爱你’。你看,我都这么惨了,这么大的一个美人在我面前,我都看不到。而且,我都尝不了美食,也闻不到任何香味。你还恨我!哎,我以为你会对我因怜生爱的。岑岑,我真的好可怜的,我以前是条龙,现在是条虫,还是瞎了眼睛的虫——”
“好了,行了。”兰岑制止他的卖惨,说出他想听的话,“我爱你。”
盛潇开心得笑了出声:“不好意思,我刚刚耳朵不太行,你说什么来着?我什么你来着?你再说一遍。”
兰岑气恼,掐了下盛潇的大腿。
“手往哪里摸?不能因为我是瞎子就占我便宜!”盛潇神色肃然,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圣女样。
兰岑:“……滚。”
“我开玩笑的!兰岑,欢迎你随时占我便宜。”盛潇朝空气抛了个媚眼,“不要因为我是娇花就怜惜我。”
兰岑唇角抽搐。
他真的是鬼迷心窍了,才会死心塌地地爱着一个没正行的混蛋。
兰岑发出灵魂拷问:“我怎么就看上你了?”
“自然是因为我英俊的外表和有趣的灵魂。还有,我强壮的老二也让你心驰神往。”盛潇自我感觉十分良好。
兰岑啧啧叹道:“我一直很想知道,你这厚脸皮到底是怎么来的?”
“自然是我妈生的。”盛潇也被自己逗乐了,问,“兰岑,现在附近有人吗?”
“没有。怎么了?”
“想亲你。我们好久好久没接吻了。”盛潇念叨着,“距离我们上一次亲吻,已经过去了509天。最后一次亲吻,是在宿舍的书桌前。你让我乖一点,别动手动脚打扰你读书。我不开心,你就拉着我的手,主动亲了我。那个感觉真的好好啊。”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