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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冷淡着脸庞,反手抽出黄毛身上的针管,原本笔直冷凉的针尖因为少年的暴戾行为已经变得弯曲,上面还带了丝血迹。

很艳丽,也很危险。

少年摸了摸针尖上面的血,嗤笑了声:“真脏。”

秦歌嫌弃地收回手,然后朝沙发上的纨绔青年逼近,幽幽地冷笑道:“这好东西给你要不要啊?”

纨绔望着快要戳到自己眼球里,只隔着一个手指头距离的针尖,神色惊恐,身体往后缩了缩,咽了口唾沫,心中害怕却还是强装成疾言厉色的样子——

“秦歌,我警告你,你不要乱来啊,否则、否则我、我们家是不会放过你的!”

闻言,秦歌连眉毛都没有动一下,手起针落,冷着脸将针筒里的透明液体,推进纨绔的血管中。

他道:“乱来?我不过是把你的东西尽数奉还罢了,怎么能叫乱来?”

说罢,秦歌将空空如也的针管拔出来扔到一边,纨绔的脑袋被他踩在脚下,拿脚尖碾了碾,冷淡且漫不经心地道:“以后见到我,要么尊称爸爸,要么……滚远点儿,懂?”

也不知道那针管里到底是什么玩意儿,那纨绔神志不清了起来,脸上露出飘飘然的表情,秦歌觉得他压根都没有听见自己说了什么。

秦歌脚尖懒懒地踢开纨绔的脑袋,后者脸上神情梦幻如坠云端,面色微微潮红,嘴里迷乱地叫着一个名字:“希白,希白……”

秦歌将卷起袖子捋下来,遮住颜色苍白且过分瘦弱的手臂,他一边慢条斯理地整理着袖口,一边走出酒吧包厢,姿态宛如一位名门世家走出的矜贵公子一般。

因为少年刚刚露出的狠辣一面,没人敢阻拦他离开的脚步。

……江家的这个小结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说话这么利索了?

众人不禁面面相觑。

秦歌走出酒吧后,街道上的风吹散了些许酒意。

这时,他的脑海里响起一道声音:【宿主秦歌是否选择接收记忆?】

秦歌果断地选择了【是】。

秦歌的任务就是穿越到各个位面中,拯救美强惨反派,阻止反派黑化。

这不是秦歌穿越的第一个世界。

所以,秦歌驾轻就熟地承接了关于原主的记忆。

在穿越位面中,他可以将所有的宿主匹配修订成自己原本的姓名。

原主‘秦歌’的身世很是狗血,他原本应该是京城豪门江家的小少爷,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可,实际上,原主却在一个乡下小镇长大,爹不疼,娘不爱,在无尽地打骂中度过。

当年,江家夫人怀着小儿子的时候,因为是高龄产妇,身体虚弱,被医生诊断要选择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好好地疗养才行,所以江夫人挺着大肚子去了乡下的某个小镇小住。

彼时,江家主为了江氏集团不能陪同江夫人到乡下养胎,江家几个少爷又在上学念书,只能偶尔在假期抽空去小镇上看望江夫人以及未出世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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