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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一鑫:“……”

反正在金潇眼里,他一贯没什么好形象,都是这种社会叼丝流氓小青年。

现在还不小了,老叼丝了。她那时候,极其厌恶他浓郁的社会气质,程一鑫最怕去夜市出摊带上她。

好在T恤是黑色的,不是黑色的又如何。

破罐子破摔。

程一鑫反倒淡定下来,手机放一边儿。

把好久不见硬生生吞下去,嬉皮笑脸地说了一句:“美女,买手机吗?”

作者有话要说:

金潇的父亲、大伯和叔叔,姓张,名字里都带明显特征——我按伯仲叔季来命名,便于记忆哈,不用怕搞混。

第4章 Chapter 4

这很程一鑫。

分明视线胶着了许久,他能一眨眼装不认识。

五年时光,五秒钟,都在彼此的眼波里揉碎。

外面天光顺着昏暗的玻璃穿射进来,朦朦胧胧地好像一条光阴的长河在他们之间川流不息,把他们塑造成如今的模样,湮没了曾经所有的爱恨情仇与不理智的疯狂。

最后一次见面,好像也是在大世界里。

那时候金潇问他,分手了以后,他们还会有再见的那一天么。程一鑫满不在乎,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他是不愿再见了吧。

他们都在打量对方,往事如烟,记忆浩渺。

忽然意识到,分手以后,再没有参与过彼此的世界了。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实际上唯有一段漫长无声的空白与静默。

又有恍如从前经年未改的,比如程一鑫的油腔滑调。

金潇走他面前站定,冷冷道:“程一鑫,你最近眼神不好?”

她讽刺一笑,睫毛微颤:“装认不出来我?”

程一鑫印象里,金潇一向说话细声细气,清雅温吞。

被他气恼了,只会瞪圆眼睛,有理有据地辩驳,要么一声不吭地跑出大世界,跑到电梯口往往还要回头瞥他一眼。

几年不见,这么咄咄逼人。

他说完那句话就后悔,他被卤蛋和泡面齁嗓子齁得声音都不对劲。

手忙脚乱低头扯纸巾擦嘴。

靠。

黄顾也不知道他给倒杯水喝,程一鑫探到柜子底下摸矿泉水,直接拿了两瓶康师傅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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