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路上接了喻明亮电话去打斯诺克,喻明亮好心叫了两个模特来陪玩,周皓却一点提不起兴趣来,脑子里全都是陆文音的脸在打转,他问喻明亮:“喻明,我看着像色令智昏的人吗?”
喻明亮的球偏了一点准头没进洞,他拿巧粉擦了擦杆子,“有可能是,说不好。”
周皓给了他一脚,手机弹出消息,周皓扫了一眼:您关注的@陆文音开播了,快来看看吧~周皓找了个座儿戴上耳机,点开来看。
陆文音回家换了件简单的纯色卫衣,卸没卸妆看不出来,艳丽的口红倒是擦掉了,换了个浅粉色的。周皓仔细看了看她的眼睛,想瞧瞧她回去有没有哭过,但不知道是不是滤镜美颜打太大的缘故,一点儿也瞧不出来。
陆文音看上去很平静,讲的话言简意赅:
“第一,我不是情妇;第二,两个成年人,男未婚女未嫁,清醒理智的情况下在酒店,不管是盖着被子纯聊天,还是发生关系,都不违法乱纪;第叁——”
“我国现行《宪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可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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