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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再一次见到她,是体育课撞见她跟另一个男生坐在学校树林里的长椅上,她头靠在那个男生的肩上,那个男生的手放在她的腿上。

他想,这就是她的新男朋友吗。

他从他们前面目不斜视的路过,余光里是那只放在她腿上的手。

有时候教室太吵,凌鹤便喜欢去天台上看书。

这里很少有人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凌鹤一个人的天地,直到那天闯进来一个不速之客。

凌鹤记得,那个时候大概是要校庆了,鹿枝仍然被选中表演舞蹈。

那段时间,她每天午休和晚自习都会跑到天台来一个人练舞。

她将音乐放到最大声,凌鹤心想,真的很吵,比教室要吵多了,但鬼使神差的,他没有起身离开。

他仍然坐在那里,看着她的背影,她每一个动作都干净利落,好像力求做到最完美。她跳舞的时候总是有一股生机勃勃的朝气与活力。

那段时间凌鹤被日渐紧迫的竞赛压得喘不过气来,可是看着鹿枝,他好像又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往前走就是了。

她就是有这样的能量。

真是神奇的存在,那时候的凌鹤心想。

鹿枝发现他时被吓了一跳,她被吓到的样子很可爱,凌鹤差点笑了出来。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在这里,我吵到你看书了吗?”

面对他时,她倒是不见了往日的嚣张骄纵的模样,而是礼貌又客气。

凌鹤知道,这都是因为她根本完全不认识他。

他不自觉地捏紧了书脊,回答:“没事。”

鹿枝点了点头,便不再看他。

现在想来,她大概对这段他们高中时期唯一的对话早已没了印象。

大概也就是那段时间,鹿枝这个名字,真正在凌鹤心里生根发芽了。

意识到自己喜欢她后,凌鹤也不是没有想过要勇敢一点,至少主动让她认识他。

他提笔写下那封信的开头,却久久不知该如何继续下去。

他一再谨慎,万分小心,只想讨她欢心。

可是有次升旗仪式结束后,他走在她身后,听到她与身边女生的对话。

她惊讶地对对方说:“写信?拜托,你活在远古时代吗?”

回家后,凌鹤默默将那张迟迟没有写完的信夹进了习题册里,再没有拿出来过。

他庆幸,那时候还好没有继续写完交给她,不然该被讨厌了。

“我什么时候说我不喜欢收到信了?”鹿枝大声反驳,眼睛瞪得圆鼓鼓的,叉着腰质问他。

凌鹤失笑,捏了捏她的脸,也不解释。

那些他长年累月的喜欢,他一个人知道就好了。

鹿枝将头偏到一边:“我不管,你要继续写完,你都没给我写过情书。”

“好——写完。”他迁就道。

鹿枝这才不再假装生气,笑着搂上他的脖子,踮起脚吻了上去。

凌鹤搂住她的腰俯身回吻时,她的脑海里忽然响起上次听凌鹤讲座时他对太阳光的解说——

“尽管我们抬头就能看见太阳,但太阳距离地球其实有1.5亿公里。”

“尽管我们睁眼就能看到阳光,但其实太阳的光线要到达地球需要8.3分钟。”

太阳光到达地球要走1.5亿公里,而凌鹤那些年里所不为人知爱意,花了整整十年,终于让她所知晓。

那封未写完的信,也终于在十年后,抵达了她的心上-

完结啦!尒説+影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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