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钟灵秀用她做了小半个月又锻炼不少的飞毛脚将惦记自己的野痞子踹飞,顺带伸手勾了把因为为自己出头而被痞子推着后倒的书生。
书生?
啧,不看不知道,一看想赖上。
这还是他第一次在这里见到个这么和她眼缘的。一身青色长袍,跟江南烟雨朦胧中养出来的贵公子似的。特别俊!
单身二十八年的钟灵秀春心萌动了。
不过,她想想自己一没背景,二没家产。
书生还都是童生了,不一定看得起自己。何况,他家庭背景未知,人也还不知道是个什么品行呢。
钟灵秀果断将人稳住松手,接着留恋般捻了捻手指,道谢就走。
“姑娘!”书生追来。
钟灵秀当做没听见。
她没啥钱做报酬。不过若是做对象?
自己智力还行,劳动力怎么也比那书生强。她肯定能养活他,只要给自己一个身份,换言之,户籍。那她再努力一把,搞点农产品没准能富裕。
“姑娘,你等等!”书生追不上泥鳅一样的程郎玉,最终只能作罢。
当天晚上,钟灵秀睡在租来的窝棚里,翻来覆去都觉得把人放了太可惜。
那么好看,清朗温润,还不傻。周身的气度很干净,还有皂角的香气。衣服是旧了点嘛,家里可能没什么钱。
但眼神睿智明亮,一看就是个脑瓜子跟她不相上下的。
“钟灵秀!睡觉!”
心里的小人打滚:“男人!要男人!贼帅,贼好看的!”
“妈的!”钟灵秀坐起身,当了二十几年的光棍儿,一下子遇见个哪哪儿都符合眼缘的,心里边跟塞了个跳跳糖似的。
睡不着,钟研究员直挺挺坐起来,杵着脸认栽。
与此同时,一家破破烂烂的小客栈里。
程立君明早就要回去了。
他来这里是为见他的老师,今天是订的房间的最后一天。
没想到临走之前,给家人买东西时会有这么一出。他本生性冷淡,除了家人,其余的人他都不放在心上。
可今天出了意外,他第一次出手想帮人家脱困。那姑娘眉间有傲气,很自信,也很吸引人。
即便是他不出头,他想,一定有其他人出头。
但鬼使神差的,程立君没控制住自己迈出的脚步。结果……
结果就是那姑娘好像用不着自己帮忙。
他捏着手里的荷包,里边还有几块碎银子。难得失神地想:
“这是想当做酬劳吗?”
若是钟灵秀知道自己的全身家当被程立君误以为是报酬拿走的话,恐怕她会毫不犹豫赖上人家求养活。毕竟没这银子,后面几个月她要喝西北风了。
“哎!”程立君乌黑的长发披散,温柔如玉的面庞有些愣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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