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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就够了吧,也许五年的隐忍和等待不算虚度。

“你不用起来,我把吃的端过来,”沈庭陌起身拿起靠在衣柜边的小床桌,撑开后架在阮蔚身前,那是阮蔚熬夜打游戏时放置笔记本电脑用的。

“你眼睛真尖啊,这个都让你发现了,”被妥帖照顾的感觉让阮蔚忘记了所有矛盾,可能像他母亲曾经说的那样,蔚崽是一个记吃不记打的可爱笨蛋。

“我家里也有一个,晚上看书的时候会轻松一点,”沈庭陌掖好阮蔚身侧的被子,去厨房端来一直温在电饭煲里的粥。

切得很细的里脊和青菜漂浮在浓稠的粥面上,一丝油星都看不到,却有股非常调动食欲的香气,阮蔚接过沈庭陌手里的勺子,舀了一勺吹凉后迫不及待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

“也只有你这种学霸才会用床桌看书,我都是拿来打游戏的,简直是熬夜神器,童敬这个小天才买给我的。”

阮蔚在干饭这件事上一点也不像个养尊处优的小少爷,看向食物的眼睛闪着光,不怎么挑食,一口接一口吃得喷香,很能带动周围人的食欲,在大学时,看阮蔚吃饭便是沈庭陌的一项隐藏爱好,具有一定成瘾性。

一大碗蔬菜瘦肉粥很快见底,阮蔚意犹未尽地咬着汤勺,遗憾地说:“要是能加点香菇就更完美了。”

“下单比较急,是我遗漏了,”沈庭陌解释道。

年轻小伙的恢复力惊人,被饲主精心投喂的阮蔚散去了大半病气,秀致的鼻尖微红,眼睛像被月光照得莹莹发亮的湖水,又变回了好看的样子。

这让沈庭陌感到很满意,收走碗筷和床桌后,掰出午饭后要吃的药片放在床头柜上,告诉他:“休息二十分钟就可以吃药了。”

热烘烘的粥蕴在肚子里,阮蔚舒服得直哼哼,抱起自己的枕头靠在床屏上犯懒,“要是每天都过周末就好了,每个月总有那么三十几天不想上班。”

沈庭陌视线落在那个枕头上,久久没有移开。

阮蔚注意到他的目光,揉了揉自己的枕头,好笑道:“怎么?是不是觉得我这个枕套很别致。”

作为一个重度恋床癖,阮蔚对枕头的执著可以说到了疯魔的地步,他的枕头不像是用来睡觉,更像是某种收藏品。

别人的枕套多为净面纯色,追求舒适,阮蔚的枕套却像是拼接出来的,多亏了裁缝的好手艺,将接缝处理得平整光滑,虽然看起来有些奇怪,实际上摸着很舒服,有种做旧般的毛绒感。

枕套上大大小小的布料,便是阮蔚从小到大的收藏品。

据他母亲说,阮蔚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认床,若是扔掉他睡旧的小枕头,这臭小子能嚎上一整夜不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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