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知转头对林冬序说:“车里有毯子,冷的话披上。”
顿了顿又道:“坐的不舒服可以垫抱枕,那个保温杯里有热水,你口渴了就喝。”
“都是新的。”她最后补充。
林冬序沉了沉气,低叹道:“谢谢。”
她足够体贴细心。
“不用客气,”程知摆摆手回他:“本来就是我该做的。”
说完,她已经把镜头对准了他。
单反中的男人正探头目视前方,远望着夕阳。
他的手臂随意地搭在车窗下边缘,暴露在相机里的手很好看,骨节分明修长,就连指甲都贴合着指腹被剪得圆润整齐。
程知的目光最终还是落到了他的脸上。
流畅的下颌线,高挺的鼻梁,还有……长长的睫毛。
欸?
这个男人不止手好看,下颌线吸引人,就连睫毛都生的这么漂亮。
虽然剃了光头,反而有另一番帅气突显出来。
哪怕他有些消瘦,都抵挡不住与生俱来的英俊。
程知按下快门。
将这一瞬的他定格。
林冬序听到声音,偏头望过来。
他的目光没有焦距,像是发呆走神还没将思绪拉扯回来。
程知对他莞尔笑了下,毫不吝惜赞美道:“你很帅。”
林冬序被她逗笑,说:“我都这样了,还帅?”
“帅啊,”程知坦言完,忽然想起他在她本子上写的最后那两条愿望,又感慨道:“你这么帅的男人,居然没谈过恋爱。”
林冬序叹了口气,消沉的语气中带着几分自嘲:“这会儿倒是想谈,但没机会了。”
程知沉吟了几秒,问他:“那你有喜欢的人吗?”
“有的话可以去见她。”
“去见她干嘛?告白吗?说我快死了我其实很喜欢你?”他笑:“我也没这个么个人可去见啊,就算有,也不可能让她知道我喜欢她。”
“如果你是我,你会让对方知道吗?”他把问题抛了回来。
程知很认真地回答:“我觉得……得分情况吧。”
“如果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那我真的会告白,在最后的日子里让他以我男朋友的身份陪伴我,不管是对他、还是对我来说,都会拥有最美好的、无可替代的一段时光。”
“但是如果他不喜欢我,”说到这里,程知不知道是不是想到了她自己的处境,难得沉默了几秒,然后才继续道:“我到死都不会让他知道我喜欢他。”
对方不喜欢自己的话,如果去告白,会让对方很有心里负担,就算答应了,也只能是出于同情。
与其那样,不去把这份喜欢带进坟墓。
林冬序听完她的话,却突然跳了话题。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