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他回答。
“结了婚?有了孩子? ”
他又点头。
“哇! ”我作势感叹,“这么多年念念不忘,终于在一起了,是不是感觉特别好?”
“哇! ”他也嘲笑我,“分分合合,兜兜转转,你还不是同你的Cooper在一起?感觉是不是特别好? ”
“那你就错了。”还是我先实话实说,“有时候觉得自己运气怎么这么好,茫茫人海里找到这样一个,有时候又觉得倒霉透顶,哪根筋搭错, 跟这种人在一起。”
他大笑,说:“我们也差不多。”
聊了几句,还不见他太太回来,几个小孩己经要闹翻天了,我们只能匆匆别过。临上车,我还在遗憾,没能看到那位传说中的女主角。但反过来想,素未谋面也不是不好,像是画里的留白,有种费尽功夫也难比拟的美感。
从菜场回家,一路上我都在重温与Ming有关的记忆。有一个时期,他总会让我想起《剃刀边缘》里的larry,原因可能很简单,他没有野心,我行我素,喜欢把手弄脏,做一些我们这个圈子的人不会去做的事,而且,他还在纽约开过出租车。
跟我们这些俗世里的人比起来,他就像是活在一个化外之国,在那里时间不是以正常速度流逝的,他不用担心自己能不能达到人们对他的期望,能不能成其大器,又是什么时候能成。但与此同时,他又有着他的幸运,他爱着凡尘里的一个人,那个人便是他的锚,无论走到多远,他终究是要回来的。
请让我用毛姆的方式结尾:虽然可能不如人意,但这就是故事的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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