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点?”
“10点或者10点半。”
“10点半见。”他说。
于是,我们订下约会。第二天早晨,我跟一个同事一起去公园跑步。枫树叶逐渐红的层林尽染。那年雨水多,公园里的显得清清。早上天气,我穿了厚运动衣裤,带了手套。10点多的时候,有了些阳光,他坐在公园附近一个餐馆的露天座。看见我,不笑不说话,示意我坐下。
我没有吃早饭,慢跑了将近40分钟,两颊红润,饿死了,而且渴得要命。我拿起他面前放着一杯水,站着一口气喝完,然后气喘吁吁的跟他说,早上好。我一边坐下,一边叫waiter点菜。他看着我,我脱了左手的手套,右手被他拿过去,慢条斯理的摘掉手套,把我的手合在他的手上,他的手很大,手指细长,我的要小得多。
菜上来了,我吃的风卷残云。在那个年纪,我总是胃口很好,肚子饿的时候总是有点贪心不足。相比之下他要的量只能说是象征性的陪我吃一点,又让我私底下惭愧了一小下。我记得,当时的我总是为了类似的事情惭愧,直到后来渐渐发觉这个男人简直要成仙了,他和我想要的东西从来就不一样,至少,我从没有听到他说饿这个字。
吃完饭,我们在公园牵着手散步,在一条没什么人的林荫道上我们又吻了一次。他贴着我的耳朵说:去我那里。
11)“Fall” in love
事实证明,阳光下面,我一样会做出第二天一定会后悔的蠢事。
我没有想很久,真正在脑子里盘算的时间大概只有两秒钟。然后点头,没有丝毫犹豫。直到发觉他说的地方,是Greendale花园饭店30楼的一个套间。种种迹象表明,他想要的恐怕只是一段东方风情的Fling,不过,我想要的也不太多。
所幸那个套间属于行政公寓,而非普通客房,我想象中在众目睽睽之下跟他走过酒店大堂的场面并没有出现。单独的lobby,只有一个英国管家似的老头儿远远的跟我们点头致意,非常有专业精神的没有任何特别的表情,专用电梯直达30楼。房间很大,装修是简朴硬朗但追求质感的都铎风格,四处纤尘不染,没有任何私人物品摆在可以看见的地方,厚窗帘已经拉开,但是阴天午后的光线穿过白色窗纱依旧县得晦暗。
他引我进去,在起居室的落地窗前面,双手捧起我的脸吻得很温柔。而我的目光越过他的肩膀,穿过卧室敞开着的门,落到那张king size的床上。然后说了一句很有分量的话——it’s my first time, I think you should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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