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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昊是属于洁身自好类型的,除了我这个妻子,以前在外养了个大学生,那女孩我远远见过,生得清浅灵动,据说如今是个小有名气的演员,和明昊的女神长得像,职业也相似。

这个据说是来自明朗,他总是很关心我跟他哥之间的事情,理由是我们破坏了他对婚姻的幻想。

如今我刚从梁五的车下来,到超市买些东西,便是看到明朗这孩子坐在我家楼梯口。

一身狼狈至极,脸都看不出原型。

他能来找我,可见真的无处可去。

我给陈四打了个电话,说今晚party去不了了,告别暂时也不急,估计离开南京得拖延几天,便领着这孩子回房间。

这里的医疗用品一直很全,不过落了些灰,毕竟明昊也是好久不再打架或者被偷袭,也不用回来这里包扎治疗。

找了些没过期的,我给这个孩子包扎,他疼得直咧嘴,抽着冷气,却没喊疼,这点倒是和他哥像得很。

“我哥最近快疯了。”他说话时候是带笑的,我便也笑出来,“怎么,把你揍了一顿?”

“我第一次接生意,抢了对头的地盘。”

那对头必然就是梁五,不过用划车这种方式挑衅,着实太弟弟,我自然不会说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拿了他的衣服去洗,告诉他过两天脸能看了,就自己回家去。

他没什么意见。

明朗睡他哥房间,我睡自己那屋,他对此还挺意外,“你和我哥分房睡?”

两个房间的东西都是齐全,彼此的房间很少有对方的东西,一切都很明显。

“所以说我和你哥的交情挺好,”我吹着头发,见他抬不起胳膊,便是帮他把头发也吹吹,这孩子头发是我刚刚洗过的,味道还不错。

这些动作我都如此熟稔,实在是当初照顾明昊太过习惯。

高中时候,我就认识了明昊,他被称为高岭之花,也有女生称之为像黑猫一样的精灵,然而我眼中这就是个爱打架的渣渣。

我和这个渣渣上了一个大学,都是考上去的,明昊走的是联合培养,两年国内,两年国外。

在他大二那年,我们才正儿八经有了交集。

他被揍到半死不活,抓着我的脚踝不松开,没有办法,只好带他去附近的医院包扎,最后带回来了家。

我的父亲去世,母亲常年居住国外,平时回来也在苏州老宅那边居住,家中并无人说什么,他便是可以躺在沙发上躺三天。

之后的事情也就正常,他被揍,不愿意家里知道发生了什么,便来我家躺着,就当是宾馆,钱和医疗费包括食宿费都不缺。

明昊从来都不缺钱,这点我一直都知道。

后来他就直接租了我家的房子的其中一间,就算大三在外读书,假期之类的也会住在这里。

我曾经真的爱过你

再后来他连客厅也租了,每天忙忙碌碌,不少人进进出出,倒不是他做了什么□□头头,而是办了一家公司——也就是如今博盛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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