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答话,沉思了一会后,才闭上眼睛。
第二天等她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见陆庆归不在,她忙下床穿上衣裳下了楼。
刚走到楼下,就远远听见厨房里哗哗的流水声,和乒乒乓乓碗筷相碰的声音。她继续往里走,走到厨房门口,看到他只穿了层单衣,腰上系着围裙,手上不停忙活着什么。
“干什么呢?”她问。
他转过身:“醒啦,洗洗东西,这些以后都要用的。对了,你想吃什么?家里现在什么也没有,我带你出去买一些。”
家里?宋枯荣一阵恍惚。她也答不上来想吃什么,可能是自从怀了孕,嘴就变刁了。
“吃什么都行。”她够着身子看了看:“你还要多久?”
“马上好了。”他将洗干净的碗朝槽内滴了滴水,就转身解开围裙:“香港的东西不知道你吃不吃的惯,要是不行,我就买点食材回来做给你吃。”
她很好奇他堂堂一个少爷,会做那么多家务事:“你还会做菜?”
陆庆归哼了声:“嗯……在英国的时候想吃上海菜,就自己学着做了。”
她假意嗯了一声,接着转过身边走边说:“噢,我哪知道是不是,保不齐是为了寻新鲜花样讨哪个英国小姐欢心。”
陆庆归被堵得哑口无言,他……确实这么干过。不过无所谓了,反正他不会老实交代,便故意顺着她的话接:“是是是,你说是就是,不过呢,从今往后,只有你一个人能吃到了。”
宋枯荣其实并不在乎他曾做给谁吃过,就算陆庆归在爱上她之前,是全天下最风流的男人,她也不在乎了。人要是一直追着过去不放,就永远都看不见柳暗花明。她深知自己并不是一块完璧,如果要说从前,或许她更在意陆庆归是否在意她的从前。
两个人都换了件长长的风衣,宋枯荣还戴了帽子,陆庆归本想说开车,她却偏要步行。她好像很喜欢走路,这一点陆庆归已经有所感受。
走在荫庇的梧桐路上,宽大的树干和绿叶过于茂盛,只在风吹时露出些缝隙,折射进金黄的天光,整条路面像铺落着星云。走到树和树的中间,阳光便从外洒在他们的身上,一双手紧紧地握着,两双黑皮鞋匀速踏着,缓慢而同步。
她虽喜欢晴天明媚,却不知为什么更期待日落黄昏,天将黑未黑时的景色。她边走边说:
“以后吃完晚饭就陪我走走路吧。”
陆庆归笑了笑:“要求这么低?我家太太真好养活。”
她总是会被他这种自然而然说出来的话惊喜到,就好像他们真的结婚了,过上了琐碎、杂乱无章的日子,洗碗、散步、上街,原来生活是这么复杂的简单。
走着走着,路过一家服装店,陆庆归随眼一瞥,忽然瞥见一件淡绿色印花旗袍,其实在那许许多多姹紫嫣红的颜色里它并不怎么显目,但却偏偏被他一眼瞥见了。
因为那晚他在梦里梦见的,就是这样一身旗袍。
清水碧色,莞然而笑:“庆归,我只有你了,你可得好好活着。”
他停下脚步,驻足在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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