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他们不知道她张金涵是谁吗?”
凤邱吓得不敢说话。
她怒气冲冲走出来,边走边问:“在哪开的生日会?”
“小姐说是在谊歌饭店。”凤邱回答道。
这不是张公馆第一次出门要人,但却是第一次理直气壮的去要人。不知天高地厚碰到了张金涵,那可是张家的千金小姐,整个上海呼风唤雨的张家,就算是天王老子,也是要遭殃的。
张太太走路快,高跟鞋咯哒咯哒的响,一路已经走到了外院大道。
小梅去卧房里拿上了红貂裘大衣,小跑着跟过去,将衣服披在她身上,“太太,已经让张丰宁带人过去了。”
“嗯。”她嗯了一声,这种熟门熟路的章程,已经不需要她再吩咐任何。
这件通体呈栗子红色的貂裘绒大衣,衣领袖口处是一只手掌那么宽的白色水貂毛,价值一栋洋房,是张傅初去年赠予她的生日礼。
走到近门前,她便瞧见那位陆少爷靠在车头。
陆庆归一见是她,立即站直了身子,走过去。大门一开,他便张口说道:“等了太太许久,太太总算是出来了。”
张太太站在他跟前看了他几眼,“我没空跟你废话,让开。”
说完她推开陆庆归的身子,进了自家的车里。陆庆归急忙跟过去,趴在车窗外对她说:“我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只要你给我个机会,我一定能跟你解释清楚。你现在要去哪?我跟你一起去…”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车就从他脸前划走了,随后他立即开车追上去,想来今晚是势必要跟她说上正经话的。
谊歌饭店开在江边上,也是繁华的一块地带,只是名声还远远躁不及禄和。但今夜有人包了场,里头是说不尽的热闹。
金涵穿的像朵小金花,粼光闪闪的金色连衣层裙,璃金斑点小筒帽,又瘦又小的身躯孤零零坐在人群当中,脸气得泛了红,粉扑扑的像个脱了毛的桃屁股。
穿白燕尾礼服的男孩就是约翰·戴维斯,她的新英国同学。
“Hi,你在生气么?”他走过去故意挑逗她。
金涵瞪着眼对他说:“我劝你赶紧放我回去,否则总有一时你会求我的!”
“是你输了游戏,所以你必须喝酒,其次,今天的规则就是在场的所有人都要陪我玩到天亮,你既然来了,就要遵守规则。”
金涵呼地站起身,“我凭什么要遵守你的规则!这里是上海!不是你家!你快放我走!”
她的声音很大,在场的所有人都听的一清二楚,此时从约翰后面走来一位男生,看穿着打扮不像是富家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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