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说:“来了。”她将许朝歌推在身前,说:“人我带过来了,就是这一位。”
她给许朝歌拼命使眼色,许朝歌这才缓过神来一样,微微鞠躬,说:“校长好。”
她的视线落到屋内的另两人身上。
陌生人。
行政楼的内部经过改造,相比年代感十足的外墙,有了许多新鲜的气息。
会客厅里铺着灰色的地毯,带软垫的仿红木家具,粉白的墙,明亮的灯,再有暖融融的热气蒸腾上来,许朝歌立刻放松不少。
只不过外面的热和里面的冷狭路相逢,她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两个陌生男人都是西装革履,不过坐着的那一位,衣服的剪裁和质地明显更出色一点。
他来时应该还穿着一件大衣,麻灰的底色,中长款,此刻正被旁边站着的那一位搭在手臂上,看起来十分柔软。
身份都没有写在脸上,可许朝歌还是一眼就看出来,坐着的这位是老板,站着的是他的秘书或助手。
校长果然只给她介绍了坐着的这一位,用很恭敬的语气道:“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宝鹿的叔叔。”
介绍的时候校长留了一个心眼,方才一番寒暄,他发现此人非常排斥被喊“某先生”,而直呼其名更是不恰当的。
他因而把问题抛给许朝歌,这时候带着台词老师往外走,说:“你们随便聊,我们先出去了。”
许朝歌一肚子的莫名其妙,眼巴巴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心里忍不住一阵抱怨。视线回溯的时候,宝鹿叔叔正抬头看她。
孟宝鹿是她的舍友,跟她差不多年纪,能做她的叔叔没有半百,也该不惑,面前的男人却年轻得有些不像话。
他至多三十出头,脸上的皮肤饱满而紧绷,剑眉星目,厚薄适度的唇,额头和鼻子生得尤其好。
方才远远看到他侧脸,只觉得是美术系手下的石膏作业,线条角度经过严苛的审美计算,不然凭借自然的基因怎么能长得这么好?
与侧脸相比,正面稍微逊色,也绝对是归于绝顶的那一类,他眼神清亮里总透着一份慵懒,笑起来的时候这股漫不经心更甚。
他先是朝许朝歌礼貌的颔首微笑,随即头微微一偏,说:“小许——”
许朝歌被人点名,当即走近几步,弯下腰与宝鹿叔叔平视,一脸疑惑地朝他眨了眨眼睛。
另两人:“……”
宝鹿叔叔见惯大世面,此刻又是不为所动的一偏头:“小许——”
许朝歌又走一步,正对着他,不明就里地举起手,弱弱道:“我在这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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