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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别的,第一眼确实是微震。

唐雪君下意识赞了一声:“好字。”

这年头钢笔字写得人多,要说写得好的人也很多。出版社眼见广,见过的文人多了去。面前这信纸展开,里面的字漂亮又清晰,笔锋带着不拘的凌冽。这样整齐却又有个人特色的字,那可不算多。

信封上寥寥几个字看不明显。到了信纸上,字密密麻麻,看上去就相当清楚。

信封和信纸一瞧就不属于便宜货。信封还算普遍的,里面信纸则是花了大价钱。唐雪君猜测是小河村的某位风趣的老先生投的稿。

如果不是老先生,怕是不会有花大钱买纸的讲究。如果不是风趣,更不会特意写上“价值三百万”。

唐雪君有了先入为主的念头,这才细看内容。细看之后,她更是睁大了眼,被文字的细腻所震撼。

《春居》并没有多少华美的辞藻,各种修辞手法用得也不算夸张。可不知道怎么,畅读下来好似梦中少女所见的春居,转眼出现在人眼前。

开头微微悬疑,后续又带上了浪漫的爱情。这种题材不算罕见,甚至唐雪君听过相似的戏曲,但这个故事就像是新瓶装旧酒,在白话畅销小说里到底不多见,读起来格外有趣。

至少论新颖,有。论文笔,也有。论有趣,着实让人想要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哪怕卖不到格外畅销,也不会成为无趣著作。

最绝的是文字内容结构上的把控力。文章在一万字的时候停住,卡在恰如其分的地方。正好卡在少女冲去邻家找小少年的时候。

唐雪君有点恼:怎么就不能再往下写点?她可想知道隔壁的少年长什么模样。是温和妥帖的,还是那种看似坏小伙,其实本质良善的。

同是在出版社里,两个人看书速度是十分快。区区十分钟,投稿来的这点内容就彻底看完了。

唐雪君有点恼,宋姐则是在那儿惊叹:“有意思。不能和红楼和游园惊梦比,但确实读上去非常通畅,不拗口,也没多少冷僻的词。如果出书,估计不少人会看。”

宋姐依依不舍松开看稿的手:“没想到现在的小姑娘这么厉害。”

唐雪君惊异看向宋姐:“小姑娘?”

宋姐点头,想起这事哭笑不得:“真的。我那姐妹是去乡下看外婆。她回来路上碰上的小姑娘。听描述长得特别特别好看。她给我讲了十句话,八句在夸那个姑娘漂亮。我也真是服了她。没见着人,我听着都像神仙下凡了。”

当然她也没想到,小姑娘长得漂亮,字却那么凌冽。而字那么凌冽的人,还能写出如此细腻的文字。这文章字里行间简直是将少女的心思剖在了明面上。

区区一万字,半个字没写到隔壁的小少年,硬生生已经让读者细品出来,少女是喜欢隔壁小少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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