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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夙摸出手机,咧开嘴笑得质朴纯真,她馋手机可不是三五年了。

她上辈子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有二。

一是天下再无敌手。

二是仙界没有WiFi。

否则,她也不至于从凡界搬那么多狗血小说了!

之后的每一日,明夙都要带着小黑一同出行,就连睡觉时都要把它箍在枕边。

小黑别扭了好几天,坦然接受了现状。

因为它发现……明夙家的饭还挺好蹭的。

而那个比它还恶趣味的难对付的女人,在把玩那块随处可见的发光方块砖时总是笑意盈盈。

“不就是个玩具,值得这么高兴么。”小黑投之以不屑的眼神,这女人平时都一副少年老成高深莫测的模样,从来都没见她表露过任何大起大伏的情绪。

明夙瞥了它一眼:“你不懂!”

“呵!”小黑冷嗤。

明夙用她多年所观察到的凡人使用手机的习性,极不熟练地打字搜索与剑有关的一切信息。可目标实在太广,关键信息又少得可怜,明夙找得并不顺畅。

“怎么样才能准确找到我的剑?”明夙自言语。

小黑躺在枕头上拿尾巴尖给脑袋做着按摩,漫不经心道:“你不是画过画嘛,提问就行了呀。”

明夙如醍醐灌顶,当即给草稿本上佩剑的肖像拍了张照,上传到了几个问答网上。

“有人知道这柄剑的来历吗?”

照片上,铅笔涂画的长剑精美而凛冽,如同自有骨气,不同的部位还用文字标注了颜色。

她想到记忆中的校园论坛也是光耀高中学生们冲浪的大本营,便也准备匿名将问题发出去,结果却看到榜首映入眼帘的第一条热帖——

《校乐团车祸现场,竟是饶漫一手造成!》帖中将饶漫自爆的内容完整描述一遍。

「楼主你是被明夙收买的吧?还是说你是明夙本人?有本事别匿名啊!」

「笑死了,这年头还有这么低劣的栽赃手法啊!」

「你想说饶漫是被鬼上身?我们又不是没上过学!」

一连数条跟帖,都在嗤笑楼主愚蠢。

直到一位乐团成员实名站了出来——

「人在现场,一直不敢发声,看到帖子还是忍不住要说……亏我一直敬重饶漫!她简直疯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风向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不会吧是真的?」

「你怎么能排除她俩没有私仇……」

「怎么可能,现场其他人站出来啊!」

刷了十几分钟的论坛,明夙兴致缺缺,又探索了一些别的功能后就睡去了。

次日一早,明夙看到私信有人回答,立即跳转到自己的发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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