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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说:“继续说那个,有留学生告诉我这叫大杂烩,他们说在家乡差不多是这么大的锅子。”

  沈奚两只手比划着,约莫两尺的口径。

  “和炒杂烩差不多?”傅侗文在猜一道广东菜。

  “不,我说的这个是水煮的,端上来水还在沸。”

  候在门外的少年终于憋不住,硬邦邦地接了句:“我们家乡管这叫‘全家福’,又不是什么稀罕东西,还能放蛤蜊和鸡蛋,荤素搭配,各地不同,”说完又趁着傅侗文低头吃桂圆时,用她才能听到声音责怪,“三爷早吃过。”

  原来这样。

  傅侗文早知是何物,却顺着她说下去,还佯装会错意。

  沈奚抿了嘴角。

  “为何不说了?”傅侗文回望她。

  “三哥……”

  “怎么?”傅侗文偏过脸来,想听清她要说的话。

  可就是这个迁就她说话的姿态,将她到嘴边的话又截断了,灯是半明半昧,他的眼也是。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你们盖的高楼了哈哈,我惭愧,我对字也是个颜控+声控,所以侗tong二声,写着好看读着也好看,意思让它随风而去吧哈哈哈

☆、第四章 今朝酒半樽(2)

  此人此景,是西沉的余晖,是染满天际的火。

  沈奚莫名地记起,那夜他出现在烟馆时的情景。

  她被绑住手脚,蜷缩在肮脏的地板上,身边就是那个死人。身后是一条大通铺,木板挨着木板,那些骨瘦如柴的烟鬼就是一个个活死人,不留缝隙地挤成一排,握着烟斗在灯火上加热,一口升天,一口入地。有个乞丐在捡包烟泡的纱布,佝偻着身子半爬半行而过,多一眼都不给她。

  官员被人唤出去不一会儿,傅侗文走入,看到她。

  她还记得,他走了三步到自己面前,弯下右膝,以一种迁就着她的半蹲姿势,去看她的脸:“挨打了?”

  这是他此生对她说的第一句。三个字,疑问句。

  “怎么?”傅侗文见她这模样,又问。

  沈奚一下就回了魂:“你傍晚睡那张床,还习惯吗?”

  这又是什么蹩脚的话。

  “还可以。”他将碗搁下,左手撑在陶质台池的边沿,手指自然地搭着,食指和中指在轻轻打着节拍。沈奚留意到了。傅家厅堂,他也是如此用脚打节拍。想来……是不耐烦了。

  傅侗文没有表露丝毫的异样,却已看破了她的局促,见她接不上话,随即又说:“我行李箱里有几本《The Lancet》,明日让人拿给你看。”

  “《柳叶刀》?”她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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