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地,她想到了一个人,大约是最有可能性的。
“麦麦你买手机了呀?” 同事赵佳佳正好从旁边路过,瞥见她手上拿的盒子,看清之后大惊:“呀,这是苹果的最新款,还没上市呢,你怎么就有了?”
“……” 乔麦被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一,一个朋友送的。”
赵佳佳上下打量她,对她有些另眼相看的意思,语气很是微妙:“什么朋友呀,男朋友?做什么的呀,怎么能提前拿到新款?”
乔麦扯开嘴角,佯装镇定地笑了笑:“不是,就一个普通朋友,做数码测评的。”
说完她扣上盒盖,看向电脑屏幕,同时移动鼠标,假装开始工作。
赵佳佳见她一副不愿多聊,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只能咽下好奇,翻个白眼,悻悻地走开了。
乔麦等她离开,才重新看向那盒手机。
虽然没有证据,但她直觉是陆之和送的,只有他知道她手机碎屏了,也只有他有能力提前拿到新款。
他这么做,是想哄她开心吧?只是……
她曾经听赵佳佳说过,这手机这个内存的得一万多块,对她而言实在是太贵了。
乔麦望着那手机,良久,移开视线,投入工作。直到中午,她才给陆之和发了条短信。
[手机收到了,谢谢。]
这个时候他大概没在忙,很快回过来:[颜色喜不喜欢?]
乔麦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你什么时候有空?我请你吃饭。]
他隔了会儿才回,大概是去查了行程:[这周要去沪城出差,周六回。那就周六晚上。]
[好,我到时候把餐厅地址发你。]
-
乔麦选来选去,最终选择了她大学附近的一家餐厅,把地址用短信给陆之和发过去。
她虽然来北城有四年多,但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学校,外面的餐厅她吃过的不多,对校园附近的美食最为了解,也最能负担得起。
况且,请陆之和那样的人吃饭很不好办,什么好吃的他应该都吃过了,不论她选什么店,都很难让他惊艳,还不如选个她真心实意觉得好吃的。
时间很快到了周六。
下午时分,乔麦把他送的新手机原封不动地塞进背包,从租屋出发,搭地铁去学校。
从D口出站,便是学校正大门,年轻的学弟学妹们正鱼贯而出。
乔麦望着他们青涩的,朝气蓬勃的脸庞,一时有些恍惚,仿佛看到了以前还在学校的自己。
随后又暗自好笑,离校不过短短几个月,再回来不知道怎么了,竟生出这般感慨,好像已经过了很久一样。
须臾,她收回视线,专心朝餐厅走,比预计的提前十分钟到。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