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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说了喜欢他,眼下却冷若冰霜。

余蘅大急,他上前一步,握住江宛手腕:“你总不能相信孙羿,不相信我吧,我虽然总在花街出入,但那是因为轻履卫的据点就在花街里,既方便打探消息,也不会太引人注目,你也知道,我在京城里也不能有什么好名声,为此才多去了花街几回。

但我从未与谁有过牵扯,从前是因为我习武,不好近女色,后来我又中了毒,更是……”

“不不不,你没必要跟我解释这么多……”江宛挣开他的手,往后退了一步,“我其实……”

该怎么说呢?

若是否认喜欢,就太假了。

喜欢就是喜欢,心动就是心动,这种事并不是否认就不存在的。

可是,喜欢又能怎么样呢?

京城局势诡谲,他们俩注定要搅和进去,现在谈喜欢,并不是一个好时机。

况且,江宛还不确定,他们是不是同道者,有没有运气并肩同行。

“我其实还不知道,我到底想走哪条路。”江宛低着头。

余蘅收回手,慢慢朝后退了一步:“抱歉,是我唐突了。”

本以为是个互诉情衷的好机会,没想到竟是他会错了意。

他还记得江宛的弟弟江辞喝醉酒那回,哭着说江宛将来要嫁的人要洁身自好,将江宛的孩子视如己出,还要英俊潇洒,位高权重,最要紧的一条是要从一而终。

余蘅本以为自己已经完美地合上了这些条件,可若江宛不点头,什么都是没用。

余蘅觉得肝脾肺肾都被泡到了苦水里,一颗真心则被扔在地上。

“我先走了,你早些睡吧。”

“你也是。”江宛几步把他送出去。

十二月十三日,清晨。

今日只要不出意外,定然能在天黑前进入汴京城中。

出发前,余蘅先找了江宛:“我有个东西给你。”

江宛把辫子甩到身后:“什么东西。”

“无咎让我给你的。”余蘅拿出一个巴掌大的盒子。

经过昨夜谈话,今日相见,到底多了几分尴尬。

江宛接过盒子,打开后,里面是一串手链,样式奇奇怪怪的,顶端悬着一颗动物牙齿和一个石头。

“这是什么?”江宛问。

“狼筋手链,白的是狼牙,黄的是狼目石。”余蘅指着那块黄色的石头,“这种石头极为坚硬,与狼牙相击有金器相击的声音,就算在北戎,也十分珍贵。”

江宛笑道:“可作为一条手链,真的是不太好看。”

“那你就别带了,这狼筋一沾水就会往里缩,说不定戴上就取不下来了。”余蘅想了想,“不过,你最好还是留着吧,狼目石虽然长得不好看,却是首领及其家眷才能佩戴的。”

无咎给的,当然要好好留着。

江宛盖上盒子:“只有一条手链,没有信吗?”

“这盒子是出发前一晚送来的,来人没说有话带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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