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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带着自己与大家签订的合同到了公社,也把自己种中药获利后的支出明细同样带了过去。帐本上资金往来记录的很清楚,去年的收益除了一小部分补贴福利院外,都用来建老教授要求的实验室了。

别说实验室还没有建成,可是材料费、试验器材费、人员安家补助费,一项一项都得提前付款才能到位。而且这些支出不是一笔就一劳永逸:实验器材要不时更新,人员的工资同样要每月都付出。

如果真按那村民闹的一样,把邓琳琅包下的土地都返还给村民,别说实验室后续的支出没有着落,就是前期支出公社或是村民们也赔不起。

何况人家邓琳琅手里的合同上,有村民自己按下的红手印,指纹清晰的不用专业人员到场都能比对得出来。

看着讪讪的公社领导和一脸沮丧的村民,邓琳琅说:“不是我自己富了连汤都不想让乡亲们喝,可是乡亲们也不能拿我当冤大头。”

“许二叔,你家去年除了一亩地一百块钱的包地钱,该交的公粮、提留是不是也是我出的?那一百块钱是你干得的。你算过没有,别的村子的人种自己的地,一年剩不剩得下一百块钱?”

“别跟我说你也能种药材,你知道到哪儿买药材种子、几月份种、啥时候给药材打枝分孽吗?也别跟我说你可以请教李教授,人家李教授为啥好几百里地跑到小庄头来,是因为认识你们吗?”

“说不好听的,你们现在就算是把地都收回去,行,我也同意。可那实验室我不建了,车也不给李教授使了,你想想你们种出来的药材卖给谁,人家还会一斤出一块钱的价收吗?!”

最后一句话说的公社领导马上知道这件事儿如何处理了——他们可是向县里保证过,要把黄土梁公社打造成中药种植基地,可是药种出来换不成钱,农民还得自己买粮食吃,就不是一个人跑到公社来闹了。

但是也不能真的一点希望也不给已经转包土地的农民,公社领导最终与邓琳琅达成了协议,那就是无论药材种植还是实验室或是将来成立的药材生产厂,招工的话首先要考虑已经转包土地的农民。

对此邓琳琅当然同意,因为板蓝根已经到了该收获的第二年,采收都要用人工。而实验室里面的事情用不到村民,可是打扫卫生、做饭等后勤保障,还是可以招收一部分村民的。

还有公社领导最盼望建设的药厂,真投产的话需要的人更不是少数,能招别村的人,为啥不能招小庄头的人呢?

至于这个来公社告状的村民,邓琳琅是无论如何都不肯招收的,还是那句话,不能让谁闹谁有理成了风气。要是这次头一个安排了告状的许老二,你看下次再有事儿的话,跳出来的人数的过来不?!

许老二不是没想过去县里或是平山去闹,可是邓琳琅的态度十分强硬,那就是自己与他签订了合同他都想反悔,这样的人根本没有信用可言。就算把他招来干活,一旦达不到他满意他是不是还得四处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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