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背着包一路狂奔出居民城,在路边拿光脑扫描了一辆磁悬单车,在各种悬浮列车中穿梭,紧赶慢赶总算在九点之前冲进了办公室。
在门口用最快速度行云流水地打卡完毕,我一屁|股坐下,累得趴倒在办公桌面。又要熬夜又要多睡又不能迟到,人总是要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代价,我的代价就是生死时速时激增的运动量。
“姐,今天又起晚了啊?”
我还在气喘吁吁的时候,小林就从旁边探头过来问我,我有气无力地点点头。
他又笑起来,把一个热乎乎的袋子放到我桌上:“我就知道,早饭也没吃吧?我正好顺路,给你带了路口那家店的红肉粉丝包和甜浆。”
小林和我不一样,可能入职时间还不长,他对工作有着充分的热情,每天都早早来上班,从不踩点。
我因为赶时间会来不及吃早饭的事情被小林知道后,他就经常多带一份给我。而且他不知道从谁那里问来的,对我的喜好简直了如指掌。公司附近那么多家店铺,只有路口那家是我最喜欢的。
如果是平常,我现在肯定接过来填饱肚子了,但那个胡萝卜馅饼我吃的太快太急,又跑了一路,胃里又满又胀毫无食欲。
于是我把袋子往旁边推了推,摇头拒绝小林的好意。
“不好意思,我今天吃过了。”
小林讶异:“啊?你今天自己做早餐了?”
“没有,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厨艺……不是我做的。”我坦诚回答。
“不是你做的?”小林眨了下眼睛,“你买机器人了啊。”
我还是摇头,然后就看见他慢慢瞪大双眼。小林在公司里很受欢迎,除了是个omega以外,还因为他长得确实很好看。
身材纤细,皮肤很白,脸小眼睛大,睫毛也很浓密,看上去特别乖巧水灵。这样瞪大双眼的时候,很像森林里懵懂无害的小鹿。
“那,那你真的不吃了吗?”他看着我,眼睛又圆又亮,扁着嘴又委屈又可怜,“我特地给你买的……”
要是换个人可能会被他的撒娇哄得晕头转向,可惜我真的不吃这一套,更别说现在胃里还不太舒服,为什么要勉强自己?
我再一次坚定地摇头,小林的肩膀顿时肉眼可见地塌了下来。
“好吧。”他泄气地垂着脑袋,起身凑近我的工位想把早餐拿走。
我往后退了退给他让路,他刚靠过来,突然转过脸对着我,鼻子轻轻动了动,皱起眉,表情有点奇怪。
“你换香水了?”
“啊?”
“你身上有股巧克力的味道。”
巧克力?那不是阿修的信息素吗……等下。
我立刻想起昨天晚上浴室里的信息素有多浓郁,这味道应该是做临时标记的时候残留在我身上的,还没有消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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