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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买了现成的小菜糖醋小排,他想让我连肉带骨头一起吞下,但我不用教就自己主动吐出了骨头。

他小时候总希望家里能多吃点鱼,在我的印象中,大哥确实一直很喜欢吃鱼。妈妈说他是小馋猫。大哥在日记里写到了爱吃鱼的真正原因:因为我不太会挑鱼刺,只要能多吃点鱼,我就能多一点被鱼刺扎到喉咙的几率,哪怕不扎到气管,也可以划伤食道,也可能感染,也可能死。

小时候有一阵到处都是传言,说街上有“拍花子”的坏人,摸一下小孩,小孩就晕了。大哥在日记里许愿有人把我“拍”走。不过在后面的一篇日记里他又说,这样也不切实际,警察一定会把我找回来,那时我就更粘着他们了,就更讨厌了。

他不怨恨自己的生父,却怨恨我的生父,尽管他从未见过那个人。他说如果那男的很爱我就好了,那样就会有父亲把我抢走,妈妈就不用抚养我了。

日记中的我一天天长大,后来似乎已经是小学生了。大哥提到,我也得过优秀学生奖状,还得过区级儿童画比赛第一名,但我根本不珍惜,奖状拿回来就随便往哪一扔,甚至随手往上面放杯子,压出了印子也无所谓。

大哥把我的奖状藏了起来,拿回来一个,他就藏起来一个,但每次我都没什么反应。几天过去了,我一直不管他要,好像完全忘了这回事,于是他就没有主动还给我。

我春游之前,不仅妈妈会给我准备零食,大哥也会给我买一些,每次我的书包都塞得鼓鼓的。大哥经常给我买小果冻和糖块,我很喜欢吃,妈妈不乐意给我多吃。每次我拿到大哥买的零食都超级开心。

大哥说,他看过一些新闻,果冻和大个的糖块很容易把儿童噎死。不过他也拿不准,那时候我已经上小学了,可能已经过了被果冻和糖噎住的年纪,但他还是想试一试。

后面还有一篇最显眼的日记,全文都是用红色圆珠笔写的。听说红笔写信是绝交的意思,但红笔写日记有没有这效果就不知道了。红笔的日记里说,妈妈的手被缝纫机弄伤了,血流不止,伤口很恐怖,去了医院。妈妈受伤都是因为我。

大哥没有详细描写妈妈受了什么样的伤,只说“被缝纫机弄伤”,我只能想象出手指被机针扎穿……这也太恐怖了,真的发生过这种事吗?

我完全不记得。可能是我太小了,记忆模糊,也可能是妈妈故意没告诉我。小孩子总是很难观察出大人身上的痛苦,所以我全程毫不知情。

大哥说这事是因为我,但日记里并没有写我到底做了什么。这个“因为”是什么意思?是我在妈妈操作缝纫机时捣乱,让她分心受伤;还是妈妈在给我做衣服之类,太劳累才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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