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想到黎闻天,忍不住长叹一气,烦恼涌上。
二人自小便一起长大,小时候许明奚经常跟在他身后,脆生生地喊着“闻天哥哥”,黎闻天温和待人,对村里人都关怀有加,若是结为夫妻,他们会成为人人口中的神仙眷侣。
可在临行前,许明奚送他到驿站。
黎闻天说道:“奚儿,将来我考取功名,定会八抬大轿来迎娶你,你就不用再做这些低贱的方技了,好好做你的持家娘子,照顾我父母便好。”
奈何还未等她答复,黎闻天就上了去往京城的马车,时常只有他送来的信,又不能往回寄。
这句话她一直记在心里,挥之不去,也没有告诉旁人。
自古以来,士农工商为上九流,医卜者为中九流,也就比娼妓盗窃者地位高些,许多时候甚至还费力不讨好,尤其在无力回天时还会遭家属记恨,人财危矣。
如此想着,茶色眸子愈加深沉,又是一声叹息,踢着路上的小石子。
她现在没想那么多,只想写本医书,凑钱和母亲开个小医馆......
忽地,啪嗒一声。
余光一瞥,石子从眼前擦过,细嫩的皮肉顿时划开,血渍展露。
一个趔趄下,她倾身倒地,小脸隐着条血痕。
伴随着几声哄笑,一个身影从枯木灌丛中跳出来。
抬眸一看,来者一袭鸿燕棉袄夹子,红狐斗篷披在身上,以红石榴发扣束着双条髻,面色酡红,眉眼似是粘上过重的粉腻,活像喜气的年娃娃,
此人正是村里医霸潘娘子之女,潘玲。
仗着在上京有些药铺的人脉,就不准许村里行医的人家供些常用的药丸到上京,除非额外交行过费,否则连人带货一块赶走。
许明奚连忙站好,颔首道:“潘姑娘,许久不见。”
潘玲冷哼一声,持着弹弓,双手覆在身前。
最看不得她装作这副柔柔弱弱的样子,真是惹人讨厌,闻天哥哥怎么会喜欢这样的......
可待许明奚抬眼,两人目光汇集,她还是忍不住多瞄了几眼。
不得不说,许明奚的确是长得不太一样,身量纤细匀称,白皙的小脸线条柔和,细眉微扬,最引人在意的是这双杏眼,不似常人黑墨漆亮的瞳色,反而是淡淡的茶色,于日光中愈加深沉,盛着一眸清亮。
可是近来天冷多操劳,面容几近苍白无血色,眼下青影涌现,愈加多了几分惹人怜的意味。
同这种人生气,宛如一拳打在棉花似的,到头来气死的只有自己。
思及此,潘玲瞥过头去,冷声道:“诶!许明奚,经过我娘他们商议,近来天气寒冻,所以这村里的行过费要升价,三两银子,快拿来。”
许明奚稍稍蹙起眉心,温声道:“三两银子?潘姑娘,上个月明面的进账满打满算也才三两,怎么可能一下子全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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