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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云津大部分时间都在跟着秦慕言学收账,只有大堂里忙活不过来的时候,才去搭把手,如此,阖兴居的运作也算是正式步入正轨。

一天结束,陆云琛特地将几人都留了下来,开个总结会,因着是头一日,大家伙儿之间的合作还有些不协调,从前铺子里只有古平和梁欢,众人习惯了忙碌,如今来了新伙计相助,节奏一下子慢了下来,反而有些不适应,叶荞怕是以往没有做过跑堂的,有事反应不过来,还是秦慕言唤他,才回神。

陆云琛将每个人的问题提点了几句后,才放他们离开,第二日,有了前一天的打样儿,几人相处之间愈发和谐起来。

忙过了中午那一阵后,陆云琛将晾晒在外面的红薯条都搬了进来,秦慕言已经惦记了三天了,今个儿更是时不时便过去转转,盯着那一根根嫩黄中透着绯色的红薯干眼睛发光。

陆云琛将红薯干挨个都铲下来,置入罐子里,这东西,存放得当可以保存几年不坏,平日里拿出几块哄孩子,当个小零嘴用来解馋很是适宜,当然,家里有秦慕言在,是不可能放任它存放这么久的。

晾晒好的红薯干完美地保留了自然的色泽,外皮挂着一层浅浅的糖霜,捏上去软乎乎的,咬起来味道香甜有嚼劲。

一下午,秦慕言同陆云津,两个人似过冬的仓鼠似的,一会儿一根,一会儿一根,吃得停不下来,碰上过来阖兴居用饭的常客,他俩便分给众人品尝,偶尔有孩童登门,更是大方不吝啬,因着这一波宣传,晚些时候,吃着稀罕的客人们就寻了过来,陆云琛留了些给“小馋猫”们,余下的便都卖了出去。

没买到的客人们有些惋惜,追问着陆云琛,这红薯干什么时候再推新,陆云琛没急着应下来,红薯干虽是简单,但耗时长,做一次就得花上三四天的时间,况且也不是所有的红薯晾晒出来的口感都这般甜润,秦慕言从叶荞娘那边买来的红薯,色泽鲜红,质地软韧,换做别的,味道恐怕会差很多。

他侧面同叶荞打听了一番,叶荞所住的村子里,家家户户都种红薯,往年收果子的季节,商贩们便下乡去收,往往将价钱压得很低,他们能拿到手的寥寥无几,若是家里有板车的,将红薯推来镇子上售卖,赚的还能多些,只是这样的人家少之又少。

叶荞娘也是因为要换钱买药,才会想到背着这一麻袋,深一脚浅一脚,走了老远的山路,来镇子上。更是因着没有卖东西的经验,旁个人说什么便是什么,价钱定的也不高,还被人挑挑拣拣,找茬占便宜,正碰上秦慕言和陆云津在街上闲逛,出手相助,买下了余下的红薯。

陆云琛萌生出收购的念头,叶荞说他娘将红薯都储存在地窖里,如今满地窖都堆得满满的,卖不出去,他娘愁得头发都白了好些。

“叶荞,平日里,商贩下乡收你们的红薯,一般多少钱一斤?”陆云琛打探道,除了这个红薯干,他还想尝试下红薯粉条和粉皮,要知道,马上就要入冬了,酱缸里腌制好的酸白菜,搭配着带些肥头的五花肉,再加上松软耐嚼的粉条,味道可堪称为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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