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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工作,福利也全都极其丰厚,多少人削减了脑袋想把孩子送进去!

十几元的营养费,对任何家庭来说都是一笔巨款,但常晴还不关心这些,她原本想的就是好好读书,毕业后争取上区城的中学。

她今年十二岁,有一个血缘意义上的父亲——刘贾。

常晴父母刚结婚的时候,家里情况还算不错,母亲有些嫁妆,刘贾在工厂后厨负责食堂,多少算个稳定的工作。

没过多久,舅舅常晓雷在车间做工时,机器故障突然运行,导致他一只脚被卷进机器里,因为手续和一些资格问题,事故发生后没有获得太多补偿,母亲为了保住舅舅的命,花光了自己的嫁妆填医疗费的坑。

后来生了常晴,刘贾见是女儿,更对妻子没什么好脸色。

常晴出生后,刘贾拖着不给她上户口。

常晓雨刚生产完,身体本就虚弱,平时营养也不好,婆婆平时没少虐待她,少吃少喝不说,还总让她昼夜不休息地干活下地,活活把常晓雨的身体拖垮了。

刘母觉得这碍眼的儿媳妇早晚要死,死在他们刘家晦气,便怂恿着刘贾离了婚,常晴从未被刘家认可,索性就随了母亲姓,户口和母亲一起回了舅舅那边。

这年头离婚可是大事,街坊领居没少对常家指指点点。

离婚的事刚办完,常晓雨人就不行了,走之前把还不到一岁的孩子留给已经没了一条腿的残疾弟弟照顾。

常晓雷行动不便,也没法再去工厂上班,但还是靠着修鞋赚钱把常晴养大,两人相依为命。

常晴上学晚,从小就帮着舅舅一起修鞋赚钱,后来是舅舅逼着她去读书。为了减少学费,她几次跳级,现在十二岁,正好赶上其他同龄人,明年就毕业了。

反观刘贾这边,虽然在一个镇子上,但半点不认自己的亲闺女,也没给过一分钱抚养费。妻子才死没几天,他就娶了镇上一个家境不错的女人,叫宋翠菊。

第二年两人生了个儿子,取名刘耀,寓意这孩子将来能光宗耀祖,夫妻两平时没少溺爱孩子,要天上的月亮也给他摘下来,惯得刘耀性格极差。

晚上七点过,冬季的白昼极短,乡下的路上没有灯,冷风刺骨的冷,常晴一个人慢慢往镇上的小池塘走,身上的外套又陈旧,又单薄。

是刘耀叫她去的,至于去做什么,她大概也能猜到。

常晴打小没什么别的爱好,进了学校见过乒乓球台,又从垃圾箱里捡了一个因为有个缺口被人扔掉的木球拍,有人打球的时候,她就去蹭球,有时候上体育课时也可以从学校借球。

她本就聪明,反应敏捷,手长脚长,虽然拿着破拍子,但打的出奇的好,原本刘耀是“桌霸”,但常晴来了之后,一挥拍就能给他打下去。

刘耀气不过,找了人堵了常晴在校门口 ,大冬天的,堵住水池缺口,要她把右手往冰水里放。

常晴话都没说,直接把他和旁边的小弟揍了一顿。

打架换来的是的宋翠菊去学校闹了三天——最后处罚结果——常晴因为打人险些被学校开除,常晓雷去求学校领导,好不容易才留了她下来,但常晴身上还是背了处分,就这样,刘耀还带人去她舅舅的鞋摊捣乱。

“忍一忍,咱们先把好不容易读到现在的书读完,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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