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见高驰咧开嘴角,朝周边的男生们露出一个笑容。
一个得意、嚣张的笑容。
赵斯淇又想到刚才他对那个女生的言行举止,心中顿时有些不舒服。
吊儿郎当,嬉皮笑脸。
眼睛又瞄向他脚上那双闪瞎眼的球鞋。
无视校规,知错不改。
以上,是赵斯淇对高驰的第一印象。
就这样,在赵斯淇成为一名高二理科生的第一天,他知道了第一个同班同学的名字——高驰。
事实上,他和高驰并不熟,只是普通同学,平时在班里都不怎么讲话的普通同学。
赵斯淇是一个不擅交际的人,他不会主动交朋友,无法快速地适应一个新的集体。按现在的话说就是有点社交恐惧,不愿意和太多人打交道,只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待着。因此高一入学没多久,他就从宿舍搬了出来,申请走读。
高驰则是与他完全相反的人。
高二刚开始,在许多人还在适应新老师和新同学的时候,高驰就已经和班里大部分男生很熟了。准确说,不仅是班里,整个年级都有不少和高驰玩得好的人。
许多细节都能证明高驰是一个人缘极好、在学校知名度极高的人,比如走在路上,迎面而来十个人,八个高驰都认识。虽然高驰偶尔会违反校规,比如不穿校服,不穿校鞋,甚至还抽烟染发。但是他人长得帅,成绩又好,同学都对他有好感,老师也不会严厉苛责,所以有些“影响恶劣”的行为,大家就自动忽略掉了。
高二上学期结束时,赵斯淇和高驰说过的话大概不超过十句。
他们是性格截然不同的人,理应不该产生交集。
然而在高二下学期,班主任贴出了一张新的座位表。
赵斯淇看了一眼,高驰坐在他的后面。
第5章
三月初,气温开始回升,路边光秃秃的树干冒出了绿芽。是冬末春初的时候,白昼延长,七点钟便天光大亮。
厨房的窗户没关紧,漏了一点风进来,吹在皮肤上凉丝丝的。
“小淇,你把这件毛衣穿上。”
赵雨燕从衣柜里拿出一件纯白色的毛衣,放在赵斯淇手上,说:“早上去学校这段路风大,还是得多穿点,否则一不留神就着凉了。”
赵斯淇点点头,伸手接过。
“妈妈昨天看了天气预报,今天最冷有十度,最热有二十度,早晚温差大,到了中午你要是觉得热就脱下来,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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