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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你的粥闻起来好香。”周行雨连着两顿没吃,少爷身子早就饿得发软,只是陌生的地方,面上还是要撑着的。

丁铮试着缓步走到人身边,把粥递过去。

周行雨犹豫着还是伸手去接,碰到碗边那刻又被烫地缩回了手,“好烫啊……”他委屈地朝手指头小口呼气。

“没事吧?”丁铮抓过小手,见他柔软的指腹被烫地发红,心中内疚不已,“抱歉。我端着碗,你就着喝可以吗?”

少年的肌肤又软又薄,和自己这种粗人当然不一样,这样娇贵的人是该拿一百倍的细心呵护的。

蔬菜粥是用山上野菜现加粗米熬的,不够精细,但十分鲜香。周行雨吹一口气再含一口,微翘的鼻尖被热气熏红,他嘴上沾了水光,腮帮鼓起时,整个人看起来比这鲜粥还美味。

活色生香。

丁铮见他吃得专心,便试探着问起他名字。

“旦为朝云,暮为行雨”

“我叫周行雨。”

“你呢?”

丁铮这小院远离城中,依山傍水的偏僻地儿渺无人烟。这厢周老爷在城里一寸一寸翻着找人,周府闹得人心惶惶。少年侯爷楚照安更是整日骑着马,提着刀,挨家挨户上门“叨扰”,煞神一样的脸色让人畏惧。

那头事件中心的周行雨倒过得逍遥自在,赖在这山清水秀的地方,整日跟在丁铮后边当小尾巴,什么新奇玩意儿都要伸着爪子碰一碰,摸一摸。

上到水车田犁,下到野鸡竹鼠,没见过的东西统统都要问个遍。

“这是什么?”这日清晨,周行雨蹲在木盆边上,一双大眼睛直直盯着在水里翻来滚去的大虫。

“泥鳅。入夜烤了给你吃。”丁铮也不嫌这小尾巴烦,这几日来都是有问必答,教小孩儿一样细细解释。

丁铮拿刀片破开那泥鳅肚皮,内脏和着血水流一地。

周行雨是典型的不知不畏,当即就要伸手去碰那些被开膛破肚的“大虫”。

丁铮转身躲开他的小爪子,周行雨便跟着去抓。两人就这么绕圈子,直到院角篱笆里的野鸡又开始折腾,周行雨才转了注意力,吧嗒吧嗒往野鸡那跑去。

“飞了飞了!丁铮!它飞了!”

两日前丁铮抓了野鸡,打算给病气一直不过的小团子炖汤,谁知周行雨第一次见会飞的鸡,喜欢得不行,垫着脚抓住丁铮手臂,软着语气问他,能不能别杀它,养起来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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