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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手捂住自己血肉模糊的半边脸,阴鸷的眼神环视观众台,正好和罗宾对视。

有意思。

弱小却倔强,懂得攻击敌人脆弱的地方。

“这孩子我买了。”罗宾对老板说,丢下袋钱。

被买下来的小孩编入后勤,罗宾也逐渐将此事淡忘。

又几年过去,预备役选拔新人。

报名处吵得不可开交,罗宾正巧视察军营。

“怎么回事?!”元帅问。

负责报名的军官说:“我们选拔预备役身上不能有伤疤,这小孩……”

年轻雌虫的半边脸被长刘海遮住,倔倔地说:“我每年的军事考核都是优秀!有疤痕怎么了?!”

有疤痕怎么了?!

这句话深深触动罗宾,他想到自己的后背。

“如果他的军事科目考核符合条件,就录用。”罗宾淡淡说。

年轻雌虫很激动,“谢谢元帅!”

新一批的士兵作战很勇猛,其中有个叫做杰的,总是带头冲锋。

甚至在罗宾被敌军围困时,他带作战小队孤军深入,硬生生为罗宾杀出条血路。

“您快驾驶我的战斗舰离开!我开逃生舱引走他们!”杰说着准备和罗宾交换座位。

“不行!”罗宾厉声,“我不能丢下自己的士兵,逃生舱开自动驾驶。”

杰说:“自动驾驶容易被敌方识别。”

罗宾麻利地在屏幕上按下指令,没有丝毫犹豫,“用来伪装足够了!”

他们成功逃出,杰也因为英勇的表现受到嘉奖,罗宾亲自提拔他当自己的副官。

“你看起来有些脸熟。”罗宾无论如何也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他。

杰身板站的笔直,“您还记得角斗场吗?被您买下来的幼虫就是我。”

罗宾记起那个幼虫血肉模糊的脸,命人为杰打造了能遮住半边脸的银质面具。

元帅看人很准,杰是位优秀的战士。

只是,杰似乎对于靠近罗宾的其他虫族都不太友好,罗宾简单将其理解为是对主帅的忠贞。

敌军曾几番派出间谍刺杀罗宾,都成功被杰阻止。

随着年龄的增长,杰变得越发英俊,他站在罗宾身后,就像罗宾的影子。

军部曾办过几场联谊,不少雄虫都去了,罗宾看见在自己办公桌旁站岗的杰。

“你不去看看吗?”元帅问,“也许就碰到喜欢的雄虫。”

杰回答的毫不犹豫,“我不喜欢雄虫。”

罗宾调侃似的,“难道你喜欢雌性?”

杰眼神闪了闪,没出声,脸却红了。

罗宾轻笑,继续低头批阅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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