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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瞿念喜欢走红的感觉。就事论事,谁都不会讨厌成功的感觉。他的确叛逆,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我行我素,不过他不是笨蛋。从小到大,他是被父母宠爱长大的,不说富可敌国,也算要什么有什么。快速地窜红,头脑里却不断地思考。他肩负了期待,那些爱或许容易改变,随时都会消失,他的角色也谁都能替代,但他还是感激。瞿念越发清楚地明白,有些事物,假如能拥有,要他拿现在得到的东西去换也可以:“你现在是单身?”

“嗯?嗯。”南舒雨握着瓶装热饮,“不过,也不会找对象了。”

“你是不婚主义?”

她说:“不是。你呢?”

“我当然不是,”瞿念不由得摇晃起秋千,“我爸还等着我给他添个孙子。别误会,他不是重男轻女,就是我叔叔伯伯家都是女儿,每次回老家女孩太多。他是个很好的人,虽然只知道做生意。我妈特别爱他,当初我外公不同意,还差点跟他私奔。”

金灿灿的太阳光漏进眼睛里,她蓦地笑起来,很洒脱,可乍一眼并不快乐:“我ex的妈妈也是。我小时候就认识她,叫她姓柔阿姨。她属于很传统那种人,不准我们直接叫名字。她跟人私奔,一开始都以为她是想用这个方法向家里要公司,结果居然是真谈恋爱。大人都说她有精神病。”

他理解了。爱情对他们来说是笑话,是某种发疯才会做的选择。他们每个人都以成为行尸走肉、计算机和热带雨林的动物为荣。钱和权力才是一切。瞿念若无其事地开口:“你真的很常提到前男友。”

“嗯,” 南舒雨却不避讳,“因为认识太久了。”

他们都不看向对方,只轻飘飘注视前面。瞿念想,虽说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但事实上,相似的人并不在少数。每个人的性格多多少少有重叠,人生在世,他只遇到过一个南舒雨这样的人,到死大概也就她一个。即便影视、文学作品中或许有,现实却很少。活得像个虚拟角色,就是这样一个散发着刺眼光芒的人。

到最后,瞿念都没再进一步。他觉得没必要了,因为知道她不会答应他:“是不是有很多男的喜欢你?”

“也不是,”南舒雨实话实说,目空一切的脸上浮现出刻薄的冷笑,“他们会自卑。”

他开车送她离开,接近酒店时,她突然说了停车。南舒雨在俯下身。他有些好奇,看过去时吓了一跳,下意识猛地别过脸。她在脱裤子。瞿念心跳加速,惊惶得咬到舌头:“你、你在干什么?”南舒雨脱掉裤子,然而上衣下摆能充当包臀裙,下一步她又脱掉了外套,露出无袖的抹胸。这打扮在街头很显眼。她没留东西在他车里,下去后马上塞进垃圾桶。

“那拜拜咯。”路边灰蒙蒙的流浪猫变回了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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