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4(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半个主人自居,让他不胜其烦。

  别说他为人低调,不会去网上发声明澄清这种事,就算他是一个高调的老板,澄清和自家当家签约歌手的这种绯闻,也无意识搬石头砸脚。

  他是个商人,有利可图的事才会做。所以对网上的绯闻和吴菲菲的举动,从来是睁只眼闭只眼。

  烦!

  为什么见到了萧楚,会让他觉得这么烦?

  明明都已经阔别十年,年少时的那点心思早就烟消云散,对她仅剩的心思大概就是厌恶。如今萧楚不到三十已经变成那种可笑的模样,如此大快人心的重逢,他不是应该大笑三声么?

  如果她过得好,他肯定不爽。

  但看到她过得不好,竟然也有点不爽。

  好像是再次证明了年少时的自己眼瞎一样。

  陆嘉树漫无目的开车在城市里游荡了一个晚上,回到家已经过了十二点。

  他工作忙碌,创办熹微六年,从几个人的小公司,到上千人的大公司,人人都道年轻有为,却不知他付出了多少。

  他摆脱了家庭的束缚,再不用看父亲的脸色,被他逼着做不愿意的事却无力反抗。再也不用像小时候那样,喜欢音乐却只能悄悄地自学,一旦被发现,就会被父亲责骂玩物丧志。

  然而他现在用玩物丧志的爱好,创建了自己的音乐帝国。

  可是这种成就感带来的快乐,并没有持续很久。脱离了父亲的专\制,却不得不面对市场的规则,情怀变成了可笑的玩意儿。

  唱片已死的年代,音乐不再有门槛,口水歌泛滥,不伦不类的R&B和嘻哈,打着情怀却毫无音乐性的民谣,粗制滥造的中国风,各种恶搞低俗的歌曲,占据了大半个音乐市场。而熹微也成为制造这些精神垃圾的佼佼者。

  他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商人,跟那个面目可憎的爹没有任何区别。

  不知是不是今天忽然见到萧楚的缘故,洗完澡的陆嘉树没什么睡意。打开手机里的熹微音乐,听了两刚刚发布的新歌,却听得满心烦躁,干脆关掉,爬起来去书房的CD架上翻碟。

  翻了一堆,手指最后落到角落里一张自制的光盘上,他抽出来打开,放进DVD机里。墙上100寸投影电视里很快出现画面。

  画面的影像很陈旧,那是二中的礼堂舞台,舞台上一个男生和女生正在表演,女生弹古筝,男生吹笛子,配合得十分默契。

  那次校晚会,萧楚想找一个会吹笛子的男生和她一起合作,班上正好就他一个人会。他不是一个喜欢表演的人,在被父亲的压制下,他已经习惯自娱自乐。当时不知怎么就答应了,那也是他这么多年唯一一次当众表演。

添加书签

域名已更换 尽快用新域名 看发布页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