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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两个跟着熙熙攘攘的放学人群从学校出来,天边已经被晚霞烧红了。

“要不要去文具店看看??”

“书店??”

“奶茶店??西瓜汁喝不喝??”

“吃个烧烤??”

许目远劈头盖脸问题连发。

“你看看我几岁了??这个时间跟人家学弟学妹们去挤合适吗??”我朝他翻了个比金毛狮王谢逊更正宗的白眼。

“你永远十八,为什么不行??”

“哈哈哈哈哈。”我被他正义凛然的说辞彻底逗笑了。

妥协后还是进了对门的文具店。

女孩子啊,无论到什么年纪,对好看的笔,本子,便签一类的文具还是没有抵抗力的。

周亚楠给我看过她设计的那些文创商品,好看得没办法。

我是这里摸摸,那里摸摸,高中那会儿两三天就得光顾一次文具店,和逛超市一样,光看着就是莫大的幸福了。

“这本子我记得你有,但被我当草稿纸撕完了。”

“这笔怎么回事?过了这么多年样子都没变的吗?”

“真的搞不懂笔芯上面印图案有啥用,就赚你这种傻子的钱。”

“这是个啥玩意儿??笔袋??”

许目远比我还积极,明明从前对这些东西充满了鄙夷,对我喜欢这些东西更是嗤之以鼻。

这会儿却各个都要拿起来摸摸看看,好奇得很,时不时还要发表一下评价。

“你想买什么?我给你买。”

他侧过头看着我,如此说。

第十六章 神仙,这就是神仙吧!

“不用啊,我现在又用不到这些了,对着电脑,字都不怎么写了。”

“你以前买不也是图好看吗,不用就不用,看着开心不就好了。”

许目远这前卫的消费理念倒是和我如出一辙。商品除了实用价值,更有个观赏价值,就跟我一屉子的口红,还有不少没拆封的,到过期都用不了几根。

但是看着开心呀,这就够了。

又和往常一样,我开起了玩笑:“你这么大方,那我全都要好了。”

“钱倒不是问题,就是怎么给你提回去呢,我就两只手......”

许目远面露难色,却弄错了重点。

“哈哈哈哈,神经病啊!!!”我看他真的在思考该如何解决运输的问题,实在没忍住笑出了声。

文具店里讨论他颜值的窃窃私语多了起来,我顿感此地不宜久留,就拖着他离开了。

许目远:“你想买什么就买啊,我有钱。”

我:“这不是钱的问题,没看见小姑娘们都盯着你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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