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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头皮一紧。

我哥托着下巴,朝我勾勾手指,就像唤小狗那样,示意我靠近。

我有些心虚,但是又觉得我哥应该没有读心术,不可能知道我刚刚的想法,所以迟疑了一下,还是挪到了他身边。

他夹起一块肉片,靠近了我,将它凑到了我的嘴边,看着我的眼神里带着兴味,像是在观察着一件有趣的事情。

“要尝尝吗?”他低笑着说。

肉片的气味钻进我的鼻中,很香。

我垂下眼睫,不去想它来自于哪里,摇了摇头。

“出去逛的时候,我吃饱了。”

这并非是假话,当时我和里梅在街上逛的时候,我因为尝鲜,吃了一些小吃。

但它也不算是真话,我其实肚子还有空余。

“那真是可惜。”

我哥凝视着我,慢悠悠说出这句话来,然后反手将肉片放到自己口里,咀嚼起来。

“里梅的手艺其实很不错呢。”

我松了口气,用眼角视线看了眼恭敬跪坐在旁边的里梅。

骗人,刚刚你还逼逼了一通,嫌弃里梅的手艺呢!

之后我一直担心我哥会不会又弄什么幺蛾子,不过庆幸的是,除了这个小插曲外,并没有再发生什么别的事情。

等我回到自己房间的时候,感觉身上已经要被鹿肉的膻味浸透了,手腕也很累,胸口还有些闷闷的。

翻出行李里的药吃下去后,我才感觉好一些。

对于我买回来的猪下水,无论是我哥,还是里梅,都对此表现出了不屑。

唯一的区别也就是里梅用温和的态度掩盖了真实的想法,而我的屑哥一点也不介意表现出他的嫌弃,并且多方位对我进行言语打击。

我一点也不生气。

反正这是我给自己做的,他们不识货是他们的事,又不影响我。

然而我还是低估了我哥的屑。

不,应该是低估了他的脸皮。

明明最开始diss我食材的就是他,但是等我做好之后,也是他抢走了我的食物。

那天我终于不用给我哥宿傩准备食物,按照里梅的说法,应该是我哥出去浪了,并不在宅邸里。

里梅问我想不想再出去逛逛,我摇了摇头拒绝了,询问里梅厨房在哪里。

里梅带我去了厨房,但是我发现这个厨房里虽然东西很齐全,但是并没有被使用的痕迹。

“这个厨房是……”

里梅:“是小厨房。因为距离您的房间比较近,所以我便带您到这里了。”

我笑了起来,朝里梅真心实意地道:“谢谢。”

他的确是个贴心的人。

我自认为自己掩饰情绪得能力还算不错,而且我也不会作死地在对方面前表现出来内心的真实想法。

人不是不可以矫情,但前提是有人愿意包容你的矫情,我觉得自己是没有这个条件的。所以不管我内心如何想,但我其实已经做好了和里梅共用一个厨房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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