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看他的头发,乱七八糟的哪像是个读书人?” 老爷子十分鄙夷的看着叶信芳的发型。
叶信芳自己却觉得很正常,他拒绝了让杨慧帮忙束发,早上自己梳的头发,他自觉梳的的不错,一缕头发因业务不熟练垂在耳边,他臭美的觉得很英俊,但在老爷子看来就不够整齐了。
“我自己束的发,倒不是妻子不贤惠,只是不想事事都要别人帮忙,这种小事自己做就好了。”
老爷子不置可否,继续道:“你鞋面上沾染的泥土,是城南老宅区特有的黑泥,城南因为曾经是矿区,所以会有独特的黑泥,故而你家住在城南。”
叶信芳点了点头,看了一眼鞋面,果然有一块黑色的泥土,“那酗酒呢?”
原主酗酒成性,而他自穿越过来,从未饮酒,心里就满是纳罕。
“你的荷包。”
叶信芳低头看了一眼荷包,还是从前用的旧荷包,杨慧这些天有活没有来得及给他做新的,所以他继续用这个旧的。
“荷包看起来很旧,但是也没有特别大的破损,反而有不少勾丝,勾丝是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下掏钱,浑浑噩噩的想要打开荷包时留下的,醉酒的人脑子不清醒,那些勾丝不是一两条,而是大范围的,所以很有可能长期酗酒,荷包泛着黄色,是因为泼撒上了酒没有及时清洗。还有,你自己闻习惯了可能没有察觉,嗅觉灵敏的人,能闻到你身上淡淡的酒味。”
叶信芳看了一眼胡威武和老大夫,老大夫点了点头。
胡威武凑近叶信芳,也慎重的点了点头。
老爷子继续道:“你的衣服上,有几处破损之处,都在衣角处,这种不像是用刀划开或者是锐气刺开的破损,反而更像是与人搏斗之间抓开的,你的袖口处,有一处黄色的污渍,看着很像是铁锈,所以我猜测你最近应该跟人动过手,并且拿了铁器,我说的可对?”
叶信芳小鸡啄米一般点头,“对,对,您说的都对。”
最近跟人动手,不就是跟张平安那个二愣子吗?回想起来,那把菜刀确实有些生锈了。
“你绕着湖边转圈的时候,我也听了一耳朵,嘴里正在背诵《尚书》的一段,你又是个读书人,如果考中秀才,胡捕头就不会称呼书生,而如果考中童生,就不会还在加深背诵的部分,你是童生吗?”
叶信芳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
老爷子闻言也叹了口气,“你也不小了,连个童生都中不了,怕是于读书上没什么天分,明年还要再试吗?”
叶信芳目光却是坚定,“晚生还想再试一次,不然会心有不甘。”
“若是一再不成呢?”老爷子追问。
“我会一直试,因为除了读书,想不出来自己还有其他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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