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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山羊之乡,恶魔之城,滴水兽飞翔的地方。

空间中的城市维持着地裂时的样子,但哥谭知道自己不过是行走在“过去”之中,走在记忆中。

她没有从城市中离开,她只是从某个人的怀抱中消失,变成无法被拥抱的人了,因为没人能拥抱住城市,她变成土地,变成高楼,变成了风。

就像是七年前她同样没有从尸坑中消失……她只是,变成了城市的一部分。

而没有转化的半个头颅是她为所不多的,没有消失的,人性罢了。

她变成祂。

【“一具无名尸体,全尸的后颈刻着‘VV’的字样……”】

【“但她是个人。”】

哥谭落在了韦恩塔的顶部。

此刻的风雨好像也平静了许多,整座城市的上空形成了无形的漩涡,正将风与雨抽向别处,拨弄着云层向四周推去,与此同时,所有人的想法,所有人的声音,正向祂汇聚而来。

包括小丑的。

……也包括杰森的。

不包括雷霄·奥·古,因为他不是哥谭人!

所以哥谭把他丢出去了,丢给纽约或者阿卡姆或者布利切斯特……又或者看戏的洛杉矶……祝他能找到回家的路吧。

当她成为城市,眼前的一切便都是坦途,因为这是她的城市,而她除了能操控城市中的一切,还通过游戏的方式循序渐进掌握的邪神部分权能,甚至空气墙在她眼中也只是虚无的壁垒,她没有打破是因为她没意识到自己能打破——

就像她的身体会“死亡”是因为她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不死的。

不死生物的“死亡”又怎么可能拥有死亡的概念,尸体和雕像一样只是城市的一部分。

哥谭下意识笑了一下,然后祂嘴角的笑意消失了。

祂白色的发丝在风中飞舞,暴雨正逐渐变成小雨,祂行走在韦恩塔的外沿,没有一个人能看见祂,祂听到了他们的话:

“谢天谢地,网络重新连上了,似乎是军队派人修好了信号塔……”

“灾难会过去的,我想也会,我想回家去,吃一顿热腾腾的披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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