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68(2 / 2)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我的头略一偏转,便又发现血迹旁不远处有一支金钗。

  我拿起了金钗,同女子的致命伤口比照了一番,便推测出这金钗应就是杀人凶器,可金钗上没有任何血迹,大约是被凶手擦去了。

  结合种种来看,这不仅是一起凶杀案,恐怕还是一起罪大恶极的奸杀案。

  一时的震怒让我忽然忘记了一件重要的事。

  按照评书里的老套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若不及时喊人,手里头还拿着凶器,很容易就被第二个发现尸体的人当做凶手。

  如果是在七年前,像我这种屁民一旦在凶案现场被抓住,估计连一句冤枉都喊不出来,就会被押往官府。官员们为图省事,更怕真查下去万一查出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定会对我这种无足轻重的草民施以重刑,屈打成招,致使我含冤而亡。

  当我想通此节后,赶忙准备把金钗放下,喊人过来。

  就在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了脚步声,下一瞬,评书里最老套的那个桥段发生在了我的身上。

  门外的脚步声停了,来者是一位衣着普通的年轻侍女,她的小脸已被吓得发白,双目圆睁,正盯着我、我手中的金钗以及我身旁的尸体。

  她紧闭着的小嘴终于忍不住张开,惊叫了一声后,颤抖着说出了听书人意料之中的三个字。

  “杀……杀人了。”

  若这真是评书,说书先生到了这时,决计会一拍案,说出听书人最不愿听见的十二字。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一:喵喵喵QAQ

祝小天使们中秋节快乐,吃月饼长不胖,啦啦啦啦啦

☆、皇后的日记:二十四杀

  

  建和七年五月二十四

  府上的姨娘们得知我和皇帝回了府上,皇帝那边我不知是何光景,我

添加书签

域名已更换 尽快用新域名 看发布页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