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会儿:“我要求加薪。”
弗瑞松了口气:“成交。”
于是新鲜白嫩的美国队长就落入了黑寡妇的手中。
黑寡妇举着鸡毛当令箭,先带领美国队长搬了个家,从华盛顿搬去了纽约。
“纽约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娜塔莎解释道:“我觉得住在这里,有助于队长你开拓视野,了解新生活。”
“我们为什么不住在布鲁克林呢?”史蒂夫挺想念自己以前的家,但他知道那里肯定早就被推平重新建造摩天大楼了。
“很简单,因为我们没钱,所以只能住在皇后区。为了支付房租,我已经把弗瑞给的经费花光了,神盾局一向很抠门的,”娜塔莎撇撇嘴:“你的补助金呢?整整七十年,难道他们还没有支付给你吗?”
史蒂夫想了想,从兜里摸出一张薄薄的银|行|卡:“你说的是这个吗?我不太会用。”
娜塔莎叹了口气:“算了,明天带你去银行看看里面究竟有多少钱,记得改个密码,只有你自己知道的那种。”
史蒂夫收拾房间的时候,看到了娜塔莎放在鞋柜上的一叠花花绿绿的宣传单:“这是什么?”
“挑一个你喜欢的,”娜塔莎隔着老远喊:“全都是我托朋友找的临时工作。”
史蒂夫研究了半天,发现没有一个是自己了解的。
“都不会?”娜塔莎抱着胳膊靠在门框上看着史蒂夫,看了一会儿她认命了:“队长,老实说,除了打架,你还会什么?”
史蒂夫想了想:“绘画?”
“呃……”
还未来得及发表自己的看法,娜塔莎的手机就响了,做了个抱歉的姿势,她点开邮件快速浏览一番,目光越来越亮。
“绘画?”娜塔莎握着手机对史蒂夫晃了晃:“打架很厉害?”
史蒂夫迟疑地点点头。
“就这个了!”娜塔莎微微一笑:“托尼·斯塔克要给他闺女招个保镖,要求长相周正,身手敏捷,人品过关,最好还有绘画或唱歌等才艺加成。”
“队长,这工作简直就是为你量身打造的。”
“斯塔克?”听到了熟悉的名字,史蒂夫微微一愣。
“对,你应该认识霍华德·斯塔克吧?”娜塔莎从谷歌上搜到了相关资料,将手机递给了史蒂夫:“天才发明家,为战争胜利做出过杰出贡献,全美最富有的商人——这点有争论,毕竟隔壁哥谭市还有个韦恩集团在,但斯塔克家确实很有钱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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