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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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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在很好奇温小花为什么要撒这样一个无关紧要的谎,就这么跟着温小花一直走到了热闹的商业街。雨后的空气微凉,整座城市仿佛被洗得焕然一新,好像突然又回到了小时候的恶灵时代,从乡下搬来繁华的大都市,总是一个人无所适从的魏小天,被活得那样精彩的温小花情不自禁牵引着,就这样追在他身后走啊走,走遍了大街小巷,走熟了整座城市,走足了九年的光阴。

有时候也会觉得做一个影子有点寂寞,偶尔当温小花不开心地拽着书包带闷头大跨步的时候,但大多却都是阳光普照的日子,因为温小花的世界没有隔夜的愁。每当我度过乏善可陈的一天,进浴室打开花洒洗澡,就想象温小花此刻也站在唰唰喷洒的花洒下,哼着歌儿搓着胳肢窝,站在镜子前垫着脚,半干不湿的毛巾往脸蛋上一搓,又把自己洗成了一个快乐的温小花。我知道第二天又能看见他生龙活虎地领着螃蟹军团招摇过市,蹦蹦跳跳大声笑闹的样子了,光是这么想想,就能让我对新的一天充满期待。那感觉就像夜里做了噩梦,睁开眼发现邻居家的灯亮着,照得你心安又幸福。

我不愿把温小花比作太阳(如果以前不懂事时比喻过,那也是黑历史),他没那个逼格嘛,他就是一大瓦数的灯泡,上面挂着蜘蛛网,蚊子还绕着飞的那种。可我就是喜欢这只永远“噼里啪啦”地亮着的灯泡~

步行街上的街灯亮了起来,前方的温小花停下脚步,走到一扇橱窗前,低头打量橱窗里的运动鞋,右手在衣兜里插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无奈地拿了出来,转头刚要走,忽然被玻璃上自己的倒映吓到,赶紧站那儿整理起刘海来,这一理至少理了五分钟才满意,我绷不住笑出声,温小花警惕得跟草原上的啮齿动物似的,“咻”地一下转头,我仿佛能看见他嘴边抖来抖去四处侦察的胡须,好在我站在广告牌后,他并没有侦察到我~

最后一眼看见他的时候,他正把脖子上挂的毛巾取下来,拿在手里继续仿佛漫无目的地走着。周六傍晚的步行街上人来人往,我在交织的人群中出神地跟着那条白毛巾,一不留神它就消失在了灯红酒绿的街头。

我没有再追上去,原本只是好奇,为什么温小花会说谎,然而一路走来,慢慢的好奇变成了无奈。

我相信温小花是真心把我当朋友的,但或许是可以一起打篮球,但还没有资格知道他全部秘密的朋友。也许有些事他只有对着螃蟹军团才能知无不言,而这没什么可抱怨的,虽然我已经写了八年的日记,嗯,快九年了,但对温小花来说,他认识我毕竟还不到一学期,对我有所保留也是人之常情,他不愿让我知道,我就不该强行要知道。

我提着编织袋,掉头返回了那间专卖店,看了看橱窗里的鞋,好像有听说打篮球的人挺耗鞋的。温小花的生日还有三个月呢,攒攒应该够买,当然了,我瞥了一眼温小花瞧中的那款花里胡哨的闷骚紫篮球鞋,这款你就休想了。

有人打喷嚏,我下意识地回头,身后是或步履匆忙或谈笑风生的陌生身影。这会儿温小花应该早走远了吧,我把手中的编织袋裹了裹,加入了周末狂欢夜游的队伍。

去最近的地铁站需要穿过整个步行街,这条步行街在八年前还不是步行街,只是一条有点热闹的商业街,如今已经繁华得看不出从前的模样了,但我还是能细数出不少旧时起就存在至今的店面,比如街角的小邮局,还有巷口的小面铺。

快要到地铁站时忽然见路边围着许多人,我抬头一看,这是小学时代温小花就常来光顾的游戏厅,和小邮局小面铺一样,见证了我们这群中二少年的一整个小屁孩时代。当然,游戏厅现在已经升级成电玩城了,此刻门口的抓娃娃机被围得水泄不通,是遇见高手了吧。我记得温小花小时候玩这个就挺厉害的,不过娃娃机里都是毛茸茸的公仔,小女孩才喜欢,温小花只爱抓,并不钟爱抓到的玩意儿,每次都抓得一脸勉为其难的样子,抓来的娃娃都给了喜欢毛公仔的马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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