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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几年过去,光棍们陆续离开了,有回老家发展的,也有到二三线城市谋机遇的,还有被催婚回去娶媳妇的。

反正最后,这里就剩下他一个人。

隔日,祁夜起了个大早,他从堆满CD的木头架书上拿了张披头士的黑胶唱片。没事的时候,他就喜欢在房间里放歌,不用认真听,但总归多个声音陪着他。

“呐呐呐——Better——”祁夜哼着调,整理摊在桌子上的吉他谱稿。情感一到,他会踩着椅子,空手弄个弹吉他姿势,狠狠摇几下头跟CD里的主唱吼上两嗓子。

就当也是那几个利物浦小伙子之一。

不过今天祁夜还没晃个几下,就又被一通电话给打断,还是周群来的电话。

“你这小子,一直坏我好事。”祁夜撤了踩在椅子上的脚,“说吧,找我干吗?”

“一直坏好事儿?”周群一听乐呵了,“我这周除了昨晚打你电话外,就今天这通了。老实交代,昨天是不是去鬼混了?”

去你的鬼混,明明是……祁夜卡了下,内心一时找不出什么词代替,他点了根烟后说:“鬼混什么,和你们一起才叫鬼混。”

“今晚十一点,我带着弟兄来你们酒吧,招待吗?”

“难不成能赶你走?”

周群在电话里嘿嘿了两声,又说道:“最近忙,剧院里来了个特有名儿的交响乐团,你知道的,就是除了首席外还有贼多人一起的那种,和以前接的活很不同。”

“所以?”祁夜心说不要多废话,于是又来了个简单问句,“然后?”

“可能乐团也会来几个人,不要紧吧?”

反正又不是他请客。说着别废话要来就来后,祁夜就挂了电话。他靠在洋房的铁窗子上,打开聊天软件刷了下朋友圈,紧接着又猛抽了两口。

突然想把烟掐了。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这爆珠就是不好抽,没味儿。

去酒吧前,祁夜没有穿平时一贯的虎纹刺绣T恤和破大洞的牛仔裤。

他对着衣柜看了会儿,换了白色短袖,外搭了件黑色休闲西装,顺便挂了个银色骷髅头的钛钢项链。卷起宽边的黑裤配上白色休闲鞋,露出了他的削瘦脚踝。

出门前用定型水喷了下头发,把额头前的卷毛捋直了点。祁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感觉挺精神一小伙儿,不错。

这么想着,就出了门。

今天不是周末,酒吧里人不多,几乎都在吧外的露天座上。

萧程没有来,乐池前的沙发位子空着,祁夜弹着吉他唱着民谣,神情依旧,但心里有些空落。

人都没来。

穿成这样,自作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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