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还是第一次,他给别人留了联系方式,却没有被联系的。
肯定是被他那天的问题给吓到了。
小丫头贼心不小,却完全没有配得上贼心的胆量。
他拧了两下酸痛得脖颈,在座椅里调整了一下坐姿,从兜里掏出手机。
很快,秘书就给他发了个电话号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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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肆给她留的地址是一家中餐厅,就在学校旁边的一条繁华的街道上,很有名,但是时笑从来没有进去过,因为消费不起。
随着人群走过了斑马线,还未到餐厅门口,迎面走来两个小姐姐,时笑听见她们在夸张地感慨:“操!刚才那辆车的车牌号也太嚣张了吧!”
“我还以为开那车的是个油腻大叔呢,居然是个年轻帅哥!”
“富二代吧可能。”
“富二代不是更喜欢跑车么.”
果然,时笑一抬头,远远地就瞧见了一辆黑色奥迪,她很眼熟,毕竟自己曾经有幸坐过一次。
那辆车就停在门口的露天停车场上,锃亮的车身上,倒映着夜间的霓虹灯光。
驾驶座的车窗半降着,只露出了男人的半张侧脸。
车里放着音乐,很小众的国外民谣,顺着车窗在夜色里隐约飘散。
与那天在医院里见到他时的样子不一样,天气现在已经转凉了,他今天穿的是一件黑色立领夹克,衣领处的衬衫扣子被扯开,下颌延伸至脖颈处的线条流畅而硬朗,越发衬得整个人清隽冷峻。
他大剌剌地躺靠在后仰的座椅里,漫不经心地抽着烟。
过了半会儿,他才懒懒地把手从窗里伸了出来,弹了弹烟灰,然后不经意地一抬眼,就看见了走过来的时笑。
三个月不见,时笑也不一样了。
不需要轮椅推着,也不需要拐杖的支撑,束腰的长裙,裙摆下一双腿长而笔直,娉娉婷婷地站在那儿。
比起那日在医院的素面朝天,今天还化了个淡妆,嘴唇红润,皮肤雪白。蓬松的短发梳得随性而整齐,发丝别在耳边,耳垂上一枚小小的珍珠耳钉,点缀的很是精致温柔。
已经很漂亮动人了,如果留长发,站在人群中可能会更惹眼,这是今天的时笑留给秦肆的第一感觉。
他回头把烟头摁灭在车里的烟灰缸里,然后推门下了车。
这天晚上,他请她吃了一顿饭,吃完还亲自开车把她送到学校宿舍楼下。
直到站在了宿舍楼门口,时笑好像才回过了神。
其实从下午接到电话,一直到现在,她始终都有点害怕,怕他问得太多,像上次一样。
但好在,她担心的并没有发生,这顿饭吃得很随意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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