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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看一眼,因之前涂了猪油,她的手上除了狰狞另添了油腻,难怪惹人嫌弃。

陈余致又向钟青青介绍林姝戈:“这是我的一位朋友,现在在李氏绣坊做绣娘。”

绣娘?钟青青含笑开口:“林小姐可一点也不像绣娘。”

她笑容玩味,分明是讽刺林姝戈的手粗糙得不似做细致活的,偏偏听起来得体得像是恭维。

陈余致就毫无所察,还笑着附和:“是,常有人说姝戈看上去像大家闺秀。”

钟青青的笑容沉了一沉,她再次打量林姝戈,用最苛刻的眼光去审视:眉峰散乱不曾打理、唇色苍白、发丝粗糙凌乱但那双眼大而柔美、鼻梁高而润

心中有些抑郁,她忍不住伸手抚了抚自己精心卷起的发髻,腕上浓浓的法兰西香水散溢而出。旁边陈余致露出了微微沉醉的神情——财富堆砌出的精致,林姝戈穷尽一生怕也体会不到——钟青青的心里顿时平衡起来。

“好了,余致,林小姐怕是还有事,我们也别打扰了你之前不是说想要向新明报投稿吗?我觉得你可以用这个题目”

两人低首交谈,眼神交接间都是默契,与林姝戈划出一道深深的鸿沟。

林姝戈笑了一下,没说话,转头往正屋内间走,也就错过了钟青青暗暗投来的挑衅目光。

内间温暖,但不流通的气息沉而闷,林姝戈环视了一下,狭小的空间里只摆放着张看起来很有年头的书桌,上面零零散散的是书籍报纸。

拉开抽屉,里面放着一支珵亮的钢笔,还有一盒开封不久的英雄牌墨水。

林姝戈伸手挪开了那盒墨水,在盒子下找到了两块大洋以及三张卷边儿的纸钞。

一共17块3毛钱,陈余致还没注意,也没有拿走。

林姝戈嘴角弯了一下,这笔钱是原主本月在绣坊辛辛苦苦攒下的,预备给他交新一学期的学费。

之所以没有亲自拿给他,是怕伤了他的男子颜面,挫了他的读书人尊严。

而像这样子小心翼翼的供养,原主已经持续了一年有余。

甚至如果不是林姝戈此时替代了原主,这种不正常的关系,大约会持续一辈子。

林姝戈嘴角的笑容渐渐变得凉薄。

这是个特殊的时代,前朝积弱积贫又故步自封,等此时新政崛起,新国初立,摆在面前的矛盾就有许多。

富人富,穷人穷,朱门有酒肉,路边有冻骨;封建者顽固,民主者激进,新文化和旧文化战斗不休私塾教四经五艺,学院授天文科学;旗袍西装加身者自诩时髦,丝绸长袍诸君笑人堕落前朝保皇派蠢蠢欲动,各路军阀候虎视眈眈

总而言之,时局像海面混乱动荡,而市井却平静如深海。

原主是这大时代里的普通人,早两年父母得病相继过世,家财也在病中耗尽,就进了李氏绣坊做绣娘,如今住的,也是租的绣坊附近的院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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