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暮的余光扫到她的动作,停下脚步,行李箱搁在脚边,直接脱下自己身上的大衣,披在她身上,低声
说:“你应该多穿一点。”
这个动作完全出人意料,谢思依毫无准备,整个人都有些愣神。厚重的呢子大衣还夹带着男人的体温,就
这样严严实实地套在她身上,很是温暖。
她也确实穿得少。一件紧身的线衫打底,外面套一件皮夹克。她这一个月都在宛丘拍戏,宛丘那边的天气
比浅都要暖和一些。这样穿在宛丘无可厚非,可是在浅都就显得很单薄了。
来自一个不甚熟悉的男人的关怀,让她一时间很难适应。她僵硬地扯了扯嘴角,说:“谢谢。”
“不客气。”他抿嘴笑了笑,眉目平和,半开玩笑的口吻:“这是身为绅士应该做的。”
谢思依:“……”
如今这个男人自信,温和,妥帖,周全,让人根本挑不出毛病。谢思依再一次意识到他是变了,再也不是
当初那个见到她还会腼腆羞怯的大男孩了。
她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太子妃》剧组。他情绪激动,一张脸涨的通红,口齿不清地让她替他签
名。简直就是一个活脱脱见到偶像的脑残粉。
她捏着笔无从下手,有些为难,“我签哪儿?”
他掀起纯白T恤的一角,说:“签这儿。”
谢思依:“……”
她是个对粉丝很好的人,平时在机场若是一些其他地方偶遇粉丝,他们让她签名,她一般都不会驳回他们
的请求。
她捏着笔刷刷刷两下就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看着T恤衫上留下的那个龙飞凤舞的签名,他格外满足地笑了,笑得很是傻气。
一晃眼一年就过去了,而这个男人竟然成长得这么快。
一坐进车里便暖和了,谭暮及时地开了暖气,车里的温度快速上升。
“你知道我家的吧?”谢思依坐在后座轻声问。
谭暮一手打着方向盘,回答:“我知道的,合同里有写。”
“行,那我先眯一会儿,到了你叫我。”
“好的。”
谢思依是真的困了,白天拍了一天的戏,又在飞机上熬了近四个小时,整个人筋疲力尽,俨然是废狗一条
了。她窝在后座一下子就睡着了。
她的睡相很乖巧,和她给人的感觉一样,柔柔弱弱的,让人忍不住想保护她。
事实上谭暮知道她是一个内心很强大的女人,自信、果敢、睿智、坚强,所有好的形容词都能用在她身
上。
十年了,这大概是第一次他离她这么近,就在他四目所及的地方。
他努力了这么久,终于能够和她站在同一片蓝天下。日后他们还要在一起并肩作战,一起奋斗,他要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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