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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云愣住,却不肯接,只轻声道:“你谨慎过多,我们不过借宿而已……”

冯简已经不耐烦起来,讥讽道:“不是给你防身,待会我们打劫用的。”

宛云再一愣,他便把刀顺势塞到她的手里。

“平时不要亮出来,做什么削苹果剔指甲的事。但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要记得拿出来用。”冯简皱眉说,“你大概不会用刀,没关系,这把刀足够锋利,能保护你自己。记住,即使对方已经倒下,但在你同伴来之前,你的刀尖都要一直对准对方——懂?”

冯简本来想说握着刀时最好往关键地位刺,手不要颤抖,临了觉得不切实际才改了口。这种安全意识,温室里的花朵估计拆碎了都不会有。

宛云依旧睁着大眼睛望着他,也不知道把自己话听没听明白。过了会她才说:“懂了,但待会我们从哪家开始劫起?”

冯简面无表情地和她擦肩而过,提着箱子继续往前走。

宛云微笑追上,此刻,两人终于并肩同行。

“这刀买下来的时候,很贵吧?”她试探地问。

冯简冷哼一声:“看你怎么形容,至少买它的时候,我是心甘情愿地掏钱。”

宛云掂量着手里沉甸甸的小刀,这大概是她所收到过最特殊的礼物,但再贵重的礼物,她的个性也是不太在乎。宛云方才略感怔忡的,只是方才嘱咐那些话时冯简的口吻。

很平和,很平稳,无甚起伏,就像他送来的那把古怪小刀的外观,不是锋利,不是狠辣,但有种明显到压制一切的力量,难以形容,仿佛刺中目标后对方才能不可置信地看着伤口,下一秒彻底倒地。

早在冯简观察她之前,宛云也在观察冯简,她的眼光自然比冯简要高明很多。男人虽然总习惯性地面无表情,平日里阴沉表情居多,但并非深沉内敛的城府之人。他习惯把任何事情都视作交易,很讲究效率,自私自利,只愿意为利益忍耐、务实到让人讨厌——

拥有以上缺点的冯简,出乎意料是个很自然的人。

从底层拼搏的人容易走两个极端,极端奢侈,亦或极端吝啬。冯简偏向后者,但明显又是特殊。

他只是在抗拒。

冯简认为曾经的穷困不是有损自尊的事情,他认为钱不应该随便挥霍,他认为没必要把钱投入到无聊的衣着打扮,他认为适可而止的花费便足够——无论赚多赚少,无论他此刻是穷小子还是亿万富翁,这个男人的生活方式依旧是克制简单而稍稍带些随性。

积攒金钱只是充分享受孤独而有回报的过程,但无论是如今的金钱,曾经的生活,甚至到未来的权利,似乎都没有强大到足矣改变冯简的地步。

宛云记得十年前,有人帮自己挡下热汤。四目对望,那不该是一名侍者看着顾客的目光。微微嘲讽,漫不经心,洞若观火,全无尊敬,随即再放开她。明明是她的过失,他却沉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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