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的时候林侨言把剩下没喝完的半瓶红酒也一起顺走。
夜很凉,出门就迎了满怀湿冷的风。
在门外,沈榷朝她伸手,“过来。”
她以为是要牵她,于是去握着他的手。不过随后他就将她扯了一把带过去,搂着肩走。
林侨言看着他笑笑,顺势环住他的腰。
时间还不算晚,其实还可以再到别的地方去,只和他一起。但他似乎更需要休息,所以她决定直接送他回家。
上次送他回家的时候,氛围不好。
所以今天她还他一次。
她想说的话有很多,可是词不达意。而某些时候,歌声是最好的表达方式。
Let's fall in love for the night,
And forget in the morning,
Play me a song that you like,
You can bet I'll know every line.
I told you before,
I've told you a thousand times,
and I'll say it again,
That I told you before,
I've told you a thousand times,
and I'll say it again,
I love you.
今天晚上的歌词,每一句都是情话。
林侨言没有偏头看过他。
因为沈榷一如以往,在她开着车无法分神也无法躲避的时候,不移视线目色深远地注视着她。
直到她耳朵微微泛红。
When I hold you close to me,
I could always see a house by the ocean,
last night I could hear the waves,
As I heard you say, “all that I want is to be yours”,
Falling in love.
在第三首歌的时候,他终于笑道,“林侨言。”
“嗯。”
她镇定地应了声。
沈榷低沉的嗓音传过来,尾音也带着轻翘的懒散,“如果想和我告白,看着我,自己说。”
林侨言没吭声,耳朵更红了一些。她恼羞成怒,“谁要和你告白!”
他轻笑了声,抬手碰了碰她的耳朵。
她戴的依旧是耳夹,坠着银色的弯月,垂落的花瓣,末端是蓝色的猫眼石。样式复古,大方精致。不戴围巾的时候,衬的她脖子更修长白净。
她在工作之外,安安静静的时候看过去就是一位娇气的千金小姐。
沈榷研究了一下,将她右边的耳夹摘下来。
林侨言转头看看他,这会儿觉得脸似乎也有点热。他的手触碰过的地方温度迟迟不散去,渐渐成为她的温度。
他靠过来,说话时的气息温热地在她耳畔。她不知道他的唇有没有碰到她,总之他的声音连同呼吸带来的酥痒一路软到她后腰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